通知公告
返回通知公告发布时间:2023-02-22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落实《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托育机构保育人员培训大纲(试行)》、《托育机构婴幼儿伤害预防指南(试行)》《婴幼儿喂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等相关政策要求,健全托育服务标准体系,填补婴幼儿专业照护人才缺口,提高婴幼儿照护职业技术水平,促进就业,中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共同启动托育服务人才培养项目。项目以切实提高学员技能水平为目标,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为己任。相关事项如下:
一、管理机构
为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指导,建立长效部门协作机制,成立托育服务人才培养项目组及办公室(见附件1),项目组为项目管理机构,项目办公室为具体执行机构。
二、实训基地
为加快构建和完善覆盖项目培训体系,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培训质量,中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制定《项目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详见中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执行遴选、管理实训基地。
三、培训内容
0-3岁婴幼儿生理、心理发育特点;婴幼儿早期教育发展策略;婴幼儿环境创设;婴幼儿喂养指导;婴幼儿生活照料;婴幼儿常见疾病预防与处理等内容。
四、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形式,中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培训组织和培训管理工作。
五、考核形式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培训后的理论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命题、组卷、评分及成绩发布等工作,负责实践技能考核的标准制定和命题工作;实践技能考核在理论考核前完成,由中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六、证书形式
中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完成培训的学员发放培训证书,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对完成培训且考试合格的学员发放考核合格证书,双方在各自官方网站上提供证书查询服务。相关证书样式见附件2。
七、实施计划
培训工作计划于2023年2月开展,考核工作计划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一)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15011369227(微信同号) 15010935120(微信同号)
(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10-59935176
邮箱: zhijiankaowu_moh@vip.sina.com
附件: 1.项目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中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