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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05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相关要求,规范放射治疗相关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推进癌症防治优质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不断提高癌症规范化同质化诊疗水平,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我中心拟开展肿瘤精准放疗专项技能培训项目,根据工作安排,现组织肿瘤精准放疗专项技能培训合作单位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单位本着自愿的原则提出申报申请。
二、请申报单位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肿瘤精准放疗专项技能培训项目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s://jzfl.bjggty.com/jzfl/preorg/pologin.jsp)(该系统将于3月11日开放),对照《肿瘤精准放疗专项技能培训合作单位申报标准》(见附件),按照要求填写并提交申报书。
三、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3月31日。
联 系 人:程坦、李方
联系电话:010-59935379、59935334
附件:肿瘤精准放疗专项技能培训合作单位申报标准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4年2月4日
附件
肿瘤精准放疗专项技能培训合作单位
申报标准
为促进肿瘤放射诊疗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推动肿瘤放射治疗靶区勾画、物理计划制作和放疗技术操作规范发展,确保肿瘤精准放疗专项技能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项目专家委员会集体审议和临床现状,制定本标准。
一、合作项目
承担肿瘤精准放疗专项技能培训具体教学任务。
二、基本要求
(一)设有肿瘤科(含放射治疗单元)或放疗科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或肿瘤专科医院,取得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放射诊疗许可证》,严格遵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开展放射治疗工作。
(二)用于放射治疗的总床位数不少于80张,2023年放疗患者人数不少于4000人。
(三)2023年诊治的肿瘤疾病至少包含:
1.头颈部肿瘤最低精准放疗患者人数500人/年;
2.胸部肿瘤最低精准放疗患者人数1000人/年;
3.乳腺肿瘤最低精准放疗患者人数400人/年;
4.腹盆部肿瘤最低精准放疗患者人数1000人/年。
(四)精确放射治疗患者数占总放疗患者数80%以上。
(五)明确开展的诊疗技术至少涵盖:
1.立体定向放射治疗;
2.图像引导技术;
3.呼吸运动管理技术。
(六)配置的医疗设备至少包含:
1.医用直线加速器(含满足 SBRT、IGRT、呼吸门控的设备)4台;
2.大孔径 CT 模拟定位机1台;
3.三维放射治疗计划系统工作站6台;
4.相应的质量控制和质量保障设备。
(七)指导教师。
1.靶区勾画指导教师:有不少于10名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指导教师,且其中至少3名具有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物理计划制作指导教师:有不少于6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且其中至少2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放疗技术操作指导教师:有不少于10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且其中至少2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八)肿瘤放疗信息管理系统。
1.配置的肿瘤放疗信息管理系统可实现对设备、人员的有效管理及监控,能与全院HIS系统、电子病历系统、PACS系统、数据平台等系统实现对接;
2.可实现放疗诊治单元全流程的数据交互与转化应用,涵盖门诊、病房、护士台、模拟定位室、CT定位室、物理计划室、外照加速器治疗室、内照后装治疗室、计费单元等。
(九)能积极招收学员,并能为参训学员统一提供或协调安排适宜食宿条件。
(十)医院领导重视并可以协调院内资源配合项目开展。
(十一)对于地处同一城市、有合作基础、优势专业互补的两家医疗机构,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前提下,可以联合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