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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公布栏发布时间:2022-01-18
为规范国家卫生健康委涉外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中心(以下简称“认定中心”)的日常管理,保护各位申请人的切身利益,认定中心在此郑重声明:
一、任何个人或机构冒用认定中心名义、伪造、变造认定中心函件所实施的行为均与认定中心无关,由此所造成的损失认定中心不予负责;
二、任何伪造、变造认定中心函件的行为涉嫌违法,并严重侵害认定中心的合法权益。认定中心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保护相关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认定中心函件仅针对有关申请人的医师、护士执业证书内容作出认定,并仅在此范围内发生效力。
认定中心再一次提醒申请人慎重提交涉外认定申请,并确保提交信息真实性与准确性,在申请涉外认定的过程中,如申请人本人因无法克服的困难确实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申请的,请谨慎委托规范的第三方机构代为申请,避免受骗。如申请人因委托不规范的第三方机构申请造成的任何后果和损失,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我中心概不负责。
国家卫生健康委涉外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中心
2022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