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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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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妇幼保健人才职业技能培养项目2023年11月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6

根据我中心工作安排,现将妇幼保健人才职业技能培养项目培训后考核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

妇幼保健员。

二、报名条件

已报名参加妇幼保健人才职业技能培养项目,并完成相应线上、线下培训课程的学员。

三、考试方式和考试时间

考试方式:远程在线考试

考试时间:20231118日上午10:30-11:30

四、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前准备

1.考生在考试前须认真阅读远程在线考试规则(附件1)、考生须知(附件2),按要求布置考场、熟悉考试各项规定和要求。

2.考试相关设备和软件。

1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摄像头和麦克风);

2必须通过谷歌浏览器(2022年及以后版本)访问考试页面。

考生应严格按照要求准备考试环境,如因设备和软件故障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责任自负。

(二)模拟考试

1.考生于1113日开始,可登录我中心官网(www.21wecan.com)考试评价-技能人才评价-考生入口-准考证查询及下载,下载准考证。

2. 11149:001520:00,考生自行安排时间,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链接地址参加模拟考试。

3.技术支持:模拟考试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点击在线客服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8866-999(仅负责考试系统技术咨询,咨询时间:1114-1514:00-20:00)。

特别提醒:所有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模拟考试,测试考试环境、核对考试专业、熟悉考试流程。凡因未参加模拟考试,致使无法进行正式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正式考试

1.考试当天,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链接地址参加正式考试;

2.本次考试采用直播、录播监考方式进行全程监督、记录,同时采用人脸识别、切换屏幕记录、智能行为分析识别等技术手段识别违规违纪行为。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本次考试成绩无效;

3.技术支持:考试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点击在线客服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400-8866-999 (仅负责考试系统技术咨询,咨询时间:111810:00--11:30)

五、成绩及证书查询

考试结束后,我中心将在官网适时发布成绩和证书信息。

六、其他事项

1.考试提供一次免费补考机会。本次考试未通过的考生(不包括缺考、违纪考生),自动滚动至下一批次考试,未按期参加补考视为自动放弃免费补考机会;

2.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附件:1.远程在线考试规则

      2.考生须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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