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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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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补办办法

发布时间:2012-04-25

一、申请补办合格证明需提交以下材料

1.《补办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考生信息审核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申请补办合格证明的范围

1.吉林、江苏、浙江三个考区2018年实行电子化成绩合格证明试点,补办范围为2011-2017年。

2.其他考区合格证明补办范围为2011-2018年。

3.2019年起,合格证明全部实行电子化,成绩合格者须通过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合格证明,不再进行补办。

三、申请补办合格证明的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考点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有关资料,考点初步审核后,报考区审核。

2.考区汇总审核后,于每月20日前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到考区上报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集中补办并下发至考区。


附件:补办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生信息审核表


各考区、考点咨询电话(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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