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返回通知公告发布时间:2025-04-10
致供应商: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就办公楼基础设施维修服务项目公开比选,欢迎有能力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办公楼基础设施维修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和预算
采购方式:比选。
采购预算:全年合计维修费不高于人民币4万元。
三、采购内容
(一)服务范围:采购人办公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火器营路3号、北京市海淀区交大东路52号院8号楼。
(二)施工内容详见报价表(附件)。
四、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报价人的营业执照中规定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等相关内容,且报价人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
(三)报价人需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当期工程施工定点企业目录内,并提供证明材料。
(四)为保证服务质量,要求报价人提供本地化服务,有本地固定场所,并提供为本项目服务的固定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不允许中选人再分包。
(七)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针对报价人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对其响应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五、报价要求
(一)报价人须提供两份《报价表》(见附件),所报价格为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价格。
(二)《报价文件》须提供纸质文档,且必须密封,并在信封或包装物上标明报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封口处要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我中心不接收快递。
(三)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1. 工商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 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半年内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
4. 参与本次采购活动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复印件。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 中小企业声明函。
7.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8. 报价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文件均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四)报价递交时间:2025年4月28日8:30-17:0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五)接受报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交大东路52号院8号楼,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101室。
六、中选原则
符合本项目对报价人的资质要求,报价文件内容实质性响应情况符合本项目全部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为中选候选人。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楠;联系电话:010-59935327。
欢迎贵单位参与本项目报价,中选情况我中心将在履行内部批准手续后通知。
附件:报价表
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