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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于法鸣司长:2005年就业工作展望
稿件来源: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女士们,先生们,同志们:

大家好,借此机会,我简要向大家介绍一下当前的就业形势和2005年就业工作思路。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是维护群众利益、

促进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近年来,我国政府始终将促进就业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任务,制定并实施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积极的就业政策,在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带动了就业的增长。各级党委政府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宏观调控目标,围绕着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通过开展就业服务和再就业培训,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003年和2004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合计1840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合计为950万,城镇登记失业率逐年攀升的势头得到抑制,2004年失业率比上年下降了0.1个百分点。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素质不相适应的矛盾仍将长期存在,就业再就业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压力仍然很大,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需要付出艰巨努力。突出表现在三方面:首先,就业总量压力持续不减。城镇新增劳动力、农村转移劳动力数量进一步增加。预计2005年,全国城镇新增劳动力1100万(其中高校毕业生338万,中职毕业生250万,当年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210万,复转军人50余万,农转非人员250万),而且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转移到非农领域就业,向城镇转移的规模将不断增加。其次,劳动者技能素质与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更加突出。技能劳动者短缺,新的产业和企业招不到合格技工的现象普遍存在。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高素质劳动者特别是高级技能人才更显匮乏。去年以来,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出现了“技工荒”,北京等地区也出现技工的求大于供。高技能人才严重短缺已成为企业发展的“瓶颈”,这种现象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仍将持续。第三,在面上工作取得进展的同时,部分地区、行业和群体再就业难的问题更加突出。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困难行业、资源枯竭城市失业人员增加,就业再就业压力继续增大。由于在过去两年多里,有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已实现了再就业,没有就业的困难群体再就业难度加大。多数地方集体企业的职工享受不到再就业扶持政策,也要求享受同等待遇。此外,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2005年底力争全国基本实现并轨的要求,一大批国企下岗职工今年要出中心,实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也将进一步加大再就业压力。

在看到困难、看到压力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做好2005年就业再就业工作,也有许多有利条件。一是有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中央领导同志一直非常重视就业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各级党委政府也始终把就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普遍建立目标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各项政策,并在实践中创造出许多好的经验。二是国民经济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为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随着宏观调控的有效推进,就业环境将进一步得到改善。今年中央财政再就业资金投入109亿,比去年增加26亿,也将对促进就业起到强有力的保障作用。三是再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并形成了推动工作的有效机制,全社会重视和关心再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形成。今年各项再就业政策效应将得到进一步释放,为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2005年就业工作的主要措施:

2005年全国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为:全年城镇新增就业岗位900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0万,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100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简称“95146”)。“95146”任务目标,是政府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我们将全力以赴,继续坚持“两个落实,两个加强”(即落实目标责任、落实再就业政策、强化就业服务、强化失业调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中西部地区,重点做好再就业和并轨工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东部地区重点探索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从长远看,我们将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摆在党和政府的突出位置,在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的同时,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着手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通过发展经济拉动就业,通过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就业,通过加强职业培训推动就业,通过失业调控平衡就业,通过完善社会保障稳定就业,逐步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

第一,落实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坚持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相结合。年初我部制定下发的2005年就业再就业专项计划,已在各地得到逐级分解,层层落实为政府的目标责任。各地将控制失业和增加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发展经济作为扩大就业的根本途径,将扩大就业与改革发展、结构调整紧密结合,坚持产业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协调发展,做到“四个注重”:在产业类型上,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在企业规模上,注重扶持中小企业;在经济类型上,注重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就业方式上,注重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把培育经济增长点同拓展社会就业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增加就业容量。

第二,继续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充分发挥政策促进就业的效应。今年是再就业政策实施的第三年,为了进一步提高政策扶持就业的效应,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反映的迫切问题,我部将从二季度起在全国开展“政策实效”行动,围绕“多下一份功夫落实政策,多帮一批人员实现就业”,开展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的排查、整改和督导,把落实政策的成效再提高一步。主要包括三个环节:一是认真排查。指导各地对各项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查出政策落实死角,以及效应未充分显现的政策,认真分析,查找原因。二是大力整改。对已经查出的问题,要求各地抓紧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拿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切实发挥政策效应。三是加强督导。通过发挥再就业联席会的功能,把政策落实问题多、整体工作进展慢的城市作为督导重点,合力推动政策落实。要通过开展这项行动,进一步健全政府和部门自上而下的督查制度,完善社会和群众自下而上的监督举报机制,使再就业政策发挥最大效应,使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

第三,加强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强化公共就业服务。今年两节期间,我们开展了以“稳定您的就业,我们共同努力”为主题,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和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四送一落实”)为内容的再就业援助月活动,着力帮助困难群体再就业,稳定他们的再就业。春节过后,抓住农民工返城的高峰期,适时开展了“春风行动”,为农民工进城求职提供急需的帮助和服务。各地通过落实免费就业服务,组织农村劳动者参加引导性培训,开展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并及时公布需求信息,引导务工者有序流动。同时,通过“四个一批”(即:开放一批公共职介机构,推荐一批诚信民办职介机构,表彰一批优秀民办职介机构,打击一批非法职业中介组织),加强劳动力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为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提供良好环境和服务。二季度,我们已部署开展“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服务活动,这次活动的对象主要是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了技能培训的劳动者,以及急需技能劳动者的企业。我们要通过加强对企业和技能劳动者的就业服务,加强培训与就业的结合,满足企业吸纳高素质技能劳动者的迫切需求,为技能劳动者的就业铺平道路。另外,我们还将推动地方进一步加强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进一步推进人本服务,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四,加强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今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职业培训力度,并逐步建立培训促进就业的机制。通过继续实施《2004—2005年再就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进一步完善政府出资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充分发挥工、青、妇以及各方面社会力量的作用,确保各项计划任务的完成;通过全面引进和充分借鉴“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项目培训技术,将创业培训向高等院校学生和农村转移劳动力拓展,并加强创业培训后续跟踪服务,充分发挥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再就业扶持政策的整体效应,提高创业成功率和带动就业率;通过继续实施“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围绕筹备召开全国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研究制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大力培养社会急需的技能型人才;通过实施东部地区职业培训项目,进一步强化培训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作用,探索形成培训促进就业的工作机制,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增强劳动者就业和创业能力。

第五,积极稳妥推进并轨,加强失业调控。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实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市场导向就业机制、更好地维护广大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具体行动。我部与财政部已于2月份共同召开了部分省市并轨工作座谈会,下发了通知,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未完成并轨地区的工作指导,在积极稳妥推进下岗职工出中心的同时,妥善解决好再就业、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劳动关系处理和生活保障等问题。同时,将并轨工作与失业调控结合起来,以促进再就业为主线,通过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的作用,开展再就业援助、接续社保关系、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等措施,搞好下岗职工安置,减少失业增量,避免出现失业率大幅攀升。

第六,统筹做好城乡就业工作,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在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和多种经营,拓展农村就业领域的同时,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大力发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开展劳务输出输入对接活动,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努力解决进城农民求职难、工资拖欠克扣、劳动环境差、职业病和工伤事故频发等问题,努力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为提高农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我们准备启动农民工职业能力证书试点工作。同时,积极与有关部门合作,加强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促进就业工作。召开东部地区统筹城乡就业专题研讨会,鼓励和支持东部沿海地区积极探索城乡就业一体化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机制,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

与此同时,我们还将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再就业政策效应检查评估,研究就业政策的延伸扩展问题,提出进一步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政策措施。同时,加快就业和培训的立法工作。按照国务院领导的要求,一是抓紧制定出台《职业培训考核条例》,二是做好《促进就业法》起草工作,年底前起草完成《促进就业法》草案上报国务院。

我的发言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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