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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工作站工作须知

为规范卫生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卫生部职业鉴定指导中心职业培训基地(以下简称职业培训基地)在开展招生培训及鉴定考试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职业培训基地在开展招生培训及鉴定考试工作前须向我中心以传真形式提交《卫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表》(传真号码:010-64012369或010-84014632),我中心收到传真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复。

二、职业培训基地以特快专递形式向我中心邮寄以下材料(请于邮寄当日以电话通知我中心,电话号码:010-84014632),寄送日期不得迟于拟定鉴定考试日期前10个工作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1.《卫生行业特有工种个人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2.《考生相片汇总表》

邮寄上述材料当日将下列材料传真至我中心(传真号010-64012369或010-84014632)

1.《单位组织实施鉴定考试申请表》

2.《购书单》

以上材料均可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www.21wecan.com.cn,具体填写要求见附件。

三、以上各项材料经过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我中心将通知职业培训基地筹备鉴定考试、电汇相关费用。

四、巡考人员行程安排:

1.我中心安排的巡考人员一般为1人,携带试卷、密封条等相关材料,考试结束后需立即返回。

2.各基地在考试前4个工作日与我中心联系,确定鉴定考试安排。

3.巡考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按协议规定办理。

五、考试安排:

1.考试分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试两部分。理论考试时间为90分钟,考题题型为选择题,分单选、配伍选、不定项选。实操考试时间和内容根据申报考试的工种来确定。

2.考试前由我中心监考人员主持考试工作会,向所有监考人员提出具体要求。

3.对于考试中出现的有关答题卡、试卷的问题须报知我中心监考人员处理。

4.理论考试后所有答题卡、试卷必须按准考证号顺序排列好,放入密封袋贴上我中心密封条后封存。

5.实操考试后将录有实操成绩的《鉴定信息表(汇总)》软盘、《鉴定报名表(汇总)》纸质版(已加盖公章并录有实操成绩)和实操成绩现场记录单(考核老师签名)交给我中心监考人员带回。

6.未能及时录入实操成绩的,请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录有实操成绩的《鉴定报名表(汇总)》电子版发送至lidongpei2002@163.com,《鉴定报名表(汇总)》纸质版(已加盖公章并录有实操成绩)和实操成绩现场记录单(考核老师签名)快递至我中心(注明:鉴定报名表(汇总)、实操成绩现场记录单),联系电话:010-64014352。

六、证书的发放

1.考试结束后45个工作日内(以发出邮戳为准),我中心负责将证书邮寄至职业培训基地,同时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上公布成绩。

2.由于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不清造成的不能如期发放证书的,责任由基地承担。

3.有关证书信息更改及补发请参阅《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补发/更换证书的管理办法》。

七、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海北沿十四号邮编:1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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