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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将换发资格证书
稿件来源: 北京劳动保障网

日前,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持有2004年以前核发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证卡的考评人员,进行审核换证。

据悉,此次换发证书的范围是,市属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指:职业技能鉴定所、工人考核委员会、行业技师考评委员会)聘用的,持有2000年至2003年经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发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及《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证卡的人员。

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于2005年7月30日前将考评人员换发证书初审合格的材料,报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经复审合格的考评人员,于2005年9月1日前核发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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