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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技能人才工作推进情况
稿件来源: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全国人才会后,高技能人才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各地党委政府提高了重视程度,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有的地区如山东、江苏、黑龙江等地还出台了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政策;一些地区和企业积极探索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的办法,取得新突破;新闻媒体相关报道明显增加,尊重高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

一、充分发挥企业和院校作用,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一是发挥企业主体的培养作用。大型企业集团利用自办的技工学校或职工培训基地,结合企业生产急需,有计划地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开展“名师带高徒”活动,发挥掌握高超技术或绝招绝技的技术带头人作用,有针对性地培养后备高技能人才;依托车间班组,在岗位工作或技术攻关中培养和形成一批技能突击手;通过与国(境)外机构开展项目合作,选派优秀技术工人出国深造提高。二是发挥院校基础作用,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依托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企业急需,组织开展校企合作,紧贴企业需求,设置专业课程,调整更新教学内容,聘请企业技师,加强实习训练,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三是建立公共实训基地,搭建社会化实训平台。上海、深圳、青岛等城市探索建立了一批社会化、开放式、高标准公共实训基地,为全社会提供高质量实训和鉴定服务。

二、围绕企业需要不断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各地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与企业岗位要求相结合,专业评价和企业认可相结合的原则,突破比例、年龄、资历和身份限制,加快改进高技能人才评价方式。一是探索紧密结合企业生产进行评价的新模式。青岛市结合地区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需要,在国家职业标准的基础上,开发具有行业企业特点的技能鉴定规范,并进行试点,满足了企业开展培训和鉴定的需要。二是改革创新技师评价制度。黑龙江省规定,对生产实践骨干、技能竞赛优胜者、解决关键难题成效显著者、承担重要生产项目并起关键作用的技工都可晋升为技师或高级技师。三是积极推进职业院校学生技能鉴定。山东省将高职院校毕业生全部纳入职业技能鉴定范围,并根据院校特点,实行不同的鉴定模式,加强对鉴定质量的督导。四是通过技能竞赛选拔人才。2004年,各地以“高技能、新技师”为主题,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促进了岗位练兵、岗位培训,选拔出的一批技术尖子在广大职工中起到了典型带动作用。

三、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使用和激励机制。在政府层面,一是建立政府津贴制度。山东省每年选拔100名各行业、职业领域拔尖高技能人才,授予首席技师称号,按月给予1000元政府津贴,享受与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同样的待遇;二是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重奖。湖南省省级技能大师,每人获得4万元奖励;三是享受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黑龙江、山东、江苏、陕西等省技师和高级技师,享受本单位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同等工资和福利;四是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优先推荐评选劳模,并享受带薪休假、定期体检等待遇。在企业层面,一是设立技能带头人岗位。航空六院设立特级技师,在企业内享受研究员待遇;二是完善以岗位工资为主,根据技能等级和贡献大小确定工资收入的分配制度。南京熊猫集团实施技能等级与岗位使用、工资待遇挂钩政策,吸引了工程技术人员参加技师考评;三是建立奖励制度。西飞集团公司评选有突出贡献的技术工人,除给予1000-3000元奖励外,还可优先晋升技师或高级技师,优先解决“农转非”、夫妻两地分居问题。

四、创造条件加强高技能人才的交流。一是建立高技能人才交流和服务体系。山东、湖南等省建立了技师、高级技师资源库,为企业和高技能人才提供有针对性地咨询服务。广东等省依托高级技工学校、企业集团以及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建立高技能人才(交流)工作站和技术成果信息站,鼓励高技能人才参与高新技术开发、成果转让、技术交流、绝活展示等活动。苏州市建立了以高技能人才的名字命名的“技能大师工作室”。湖南省实行悬证经营和挂牌服务,开展“名师主理”和“名师服务”试点活动,发挥高技能人才榜样示范作用。二是完善高技能人才引进政策措施。广东省规定用人单位引进高级技师,其配偶、子女、父母可随迁,所需房补、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可列入成本核算。山东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为高技能人才建立企业年金,每人每年3000元。

五、多管齐下加大高技能人才工作经费投入。主要有五种渠道:一是从国债资金中拿出部分用于支持地方高技能人才培养机构发展;二是从城市教育费附加中调剂。江苏省从城市教育费附加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重点建设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三是建立专项工作经费。江苏省设立了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经费,对参加培训的人员每人补贴3000元。广东省设立专项资金,计划从2004至2007年,每年投入3000万元,其中,用于高技能人才工作的经费占40%;四是调剂使用资金。陕西省和南京市在确保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经费的基础上,分别从再就业资金中调剂了600万元和1000万元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五是一些大型企业集团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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