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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关于做好2005年度职业技能鉴定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要求所属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属有关单位:“为做好2005年度职业技能鉴定统计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省劳动保障厅的要求,自2005年起,职业技能鉴定统计数据实行季报制度,统计数据上报时间分别为: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12月25日。其中,第一、三季度只需统计职业技能鉴定综合情况。半年和全年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统计仍使用职业技能鉴定统计系统(2003版)完成,要求各鉴定机构逐级统计上报。

二、各部门应高度重视统计口径的一致性,按规定的职业(工种)名称进行统计。鉴定考核和获取证书人数须按照企业、院校、社会、部队进行分类统计。各市鉴定中心要对职业技能鉴定统计数据进行分析(说明下降、增长的情况及原因),并将职业技能鉴定信息统计数据和统计分析报告分别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传送到省鉴定中心。

三、各鉴定机构可登陆北京金地鑫软件技术公司网站(网址:www.bjjdx.com),在“软件产品-统计管理系统”下载安装“职业技能鉴定统计系统(2003版)”完整版;已使用统计系统的,可下载安装升级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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