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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质量管理 加强能力建设 促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来源:国家职业资格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副主任张永麟在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很高兴在北京与各位主任和同志们在一起共商职业技能鉴定的发展。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有三个,一是总结去年的工作;二是交流各地情况;三是研究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部署安排今年的工作。

下面我讲三点,供同志们参考。

一、紧密围绕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2004年鉴定工作取得可喜发展

2003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人才工作会议,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新世纪新阶段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务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决定强调指出,工人队伍中的高技能人才是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要求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进技师考评制度改革,实行培训、考核、使用和待遇相结合,逐步建立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用的高技能人才成长机制。为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切实做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劳动保障部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决定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和人才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从培养、选拔、评价、激励、交流、使用、保障等环节,全面加大工作力度,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普遍组织实施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

加快建立和完善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技能人才评价新体系,这是对鉴定工作的新要求;突破比例、年龄、资历和身份界限,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实现鉴定规模比上年提高20%的目标,促进技能人才更快更好地成长,这是给鉴定工作提出的新任务。为此,去年四月,我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职业技能鉴定远程视频会议。会议紧紧围绕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确定了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对进一步推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提出任务要求。会议确定,今后三年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培养高技能人才为出发点,将鉴定工作做细做好,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做强做大。围绕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健全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强化质量、创新模式、扩展规模,直接有效地为企业和劳动者服务。

各地鉴定机构围绕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失时机,抓住机遇,加大对技能人才的宣传,不断扩展鉴定规模,强化质量管理措施,扩大职业资格证书影响,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得到稳步发展。去年全国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近880万人,比2003年增长28%;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超过730万人,比2003年增长26%。其中,技师、高级技师的考核工作有了很大发展,获得技师资格的人员将近12万人,比上年增长110%,获得高级技师资格的人数超过3万人,比上年增长近六倍,有力保障了“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训计划”头一年任务的顺利完成。

与全国鉴定工作的整体发展相一致,全国统考工作和其他能力测评项目也得到了稳步发展。去年组织了四次全国统考,有30个省市37万余人参加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物业管理人员、电子商务师等九个职业的全国统一鉴定,参加考试人数比上年增长42.8%。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首次突破40万人,能力测评项目的考生人数超过7万人。

总结2004年的鉴定工作,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紧紧围绕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各地根据国家要求,积极探索完善注重职业能力、工作业绩和鉴定管理体制社会化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鼓励企业开展企业内技师考评工作,打破区域、比例、学历、资历、年龄、身份等限制,技师考评工作以工作业绩为重点,对有突出贡献和业绩的职工,不受申报条件的限制。如浙江省在杭钢、衢华两个大型企业进行了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方式的探索,根据相关职业(工种)资格标准,由企业对申报者在生产现场进行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际能力考核,并对论文质量和工作业绩进行评定,认定了具有技师和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宁波市对本市部分支柱产业企业中一线由于年轻,尚不够申报技师资格条件的技术工人,竟企业推荐,集中到宁波技师学院进行研修,结业后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技师职业资格鉴定。湖南省制定了《技师职业资格综合评审实施办法》,加大技师考评制度改革,推行新的技师评聘制度,采用直接考试、综合评审和考评结合等多种方式评审技师鉴定内容。上海、广东、山东、四川、重庆、新疆等地区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企业内高技能人才评价方式的改革和探索。

企业学校鉴定工作,作为鉴定工作改革与完善的两翼,均实现了较大的发展。我部在全国启动两项试点。一是会同国资委,下发了《关于开展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34家中央企业作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试点企业,进行技能人才评价方式的改革,推动形成企业高技能人才成长的制度机制。相关企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制定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二是我部下发了《关于在百所职业院校推进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级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130多所职业院校,组织推动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目前,已有多项试点内容取得了较大进展,如在部分院校建立了鉴定所站,并通过工作网进行业务指导;对专业教育与职业标准能够对应的专业,只组织进行技能鉴定的操作考核;对于符合条件的学校的主体专业,实现了鉴定过程与教学过程的结合;全国职业资格统一鉴定项目也开始探索向在校学生延伸。12月,劳动保障部还在上海召开了高校毕业生鉴定工作座谈会,交流各地开展院校学生鉴定促进就业的经验做法。北京、广东、吉林等地区也在推进院校鉴定方面进行了有益的的探索和尝试,并取得了一些经验。

为推动高技能人才的选拔和表彰,劳动保障部在全国组织实施了2004年中国职业技能竞赛系列活动,全国各地区、各行业共开展了各级各类竞赛100多项。许多地方和行业开始探索将鉴定与竞赛相融合的工作模式,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组织竞赛命题,将鉴定技术要求融入竞赛过程之中,对竞赛结果,给予晋升职业资格的奖励。鉴定和竞赛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受到了广大参赛选手的欢迎和好评。

(二)通过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鉴定的各项基础建设得到加强,服务手段得到提升。一是建立了新职业信息发布制度。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新职业层出不穷。产业各界对新型职业的技能人才需求迫切。从去年第三季度起,在上海分中心和各有关省市、行业的支持下,劳动保障部建立了新职业信息发布制度。通过动员社会、收集信息、专家论证、网上公示,分三批向社会正式发布了29个新职业信息。新职业信息发布制度的建立,对规范我国人力资源管理、引导职业教育培训改革,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促进就业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同时,还启动了《职业分类大典》的修订,完成《职业分类大典》增补本的编制工作。二是职业标准制定和国家题库开发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2004年,在有关省市和行业的密切配合下,共完成了120个国家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组织专家论证了IT领域职业标准和模块化能力标准的基本框架。各省市积极向国家题库提供试题资源,部分省市还直接参与国家题库编写和审定工作,题库质量有了一定的提高。全年共完成了34个职业45个理论或操作题库开发;配合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的需要,重点开发了22个职业400余套技师、高级技师卷库。其中10个职业181套试卷已配发全国使用。题库管理工作也得到进一步加强,江苏、浙江、安徽、福建等四省进行了国家题库地市级配置试点工作,27个省、市完成了2003年版国家题库配置推广工作。三是基本完成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和在线考务管理系统的开发工作,并开始得到推广和应用。截至去年11月底,已有20个省、市、自治区使用了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覆盖率超过60%。目前,已实现80%的鉴定机构当日内读取有关工作信息。去年4月,我部利用工作网召开了全国职业技能鉴定远程视频会议,这在全国劳动保障系统尚属首次,会议覆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3000多人参加,还有2000多个鉴定所站通过OSTA网站观看了图文直播。同时,鉴定统计、考评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考务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也有了一定的改善和发展。

(三)在扩大鉴定规模和覆盖面的同时,各地普遍加强了鉴定工作的质量管理,质量一时和质量措施得到进一步强化。一是开展鉴定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去年在福建、天津和铁道、石油以及湖南、新疆进行了试点。通过认证增强了质量意识,有效地规范了工作行为,为提高鉴定质量奠定了组织基础。二是积极推行质量督导制度。加强了质量督导队伍建设。新疆、福建、天津、江苏和电子、农业等地区与行业培训认证了700多名质量督导员。加强了对全国统考现场督导工作。颁发了《全国统考现场督导技术规程》,组织4次全国统考现场督考活动,并首次利用工作网实现了考核现场质量的远程监控,在促进统考质量方面收到一定的效果。三是加大对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质量通报制度。去年部中心共收到各种举报40多起,在有关地区和行业的配合先,进行了严肃地查处,较好地维护了鉴定工作秩序。同时,我们也注意利用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教育,汇总下发4期《职业技能鉴定质量通报》,发挥了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不少地区从完善制度、完善鉴定机构评估,开展质量督导以及加强质量管理部门建设等方面入手,使本地区的质量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如福建开展质量认证和实行题库编码管理,广东重视加强对鉴定现场的管理和证书的网上查询;山西、青海完善了质量管理制度;湖南开展了鉴定质量专项调查,对鉴定机构进行检查评估;北京、天津、湖北等省级鉴定中心成立了督导科,加强质量管理机构建设。

同志们,过去的一年是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大发展的一年,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系统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当然,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正视鉴定工作在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技能人才的评价体系还不够完善,不能完全满足企业和劳动者的需要,需要进一步探索和改善;二是鉴定基础工作如标准、教材、题库开发,还滞后于实际工作的需要,已经成为鉴定事业发展的瓶颈之一,必须进一步在机制和方法上进行创新和完善;三是鉴定质量问题比较突出,严重损害了鉴定工作形象和声誉,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加大鉴定质量管理的力度。

二、强化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实现鉴定工作新突破

质量管理是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生命线,这是我们通过十年来的时间总结出来的。

十年来,技能鉴定工作领域不断扩大,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越来越受到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已经成为企业用人、劳动者求职和劳动力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重要工具,并开始引导和规范各类教育和培训的发展方向。今年初,部中心与培就司联合召开鉴定工作形势分析会,大家认为,目前全国鉴定工作形势是“喜忧参半”。一方面,经过十年的发展,有近5000多万人次参加技能鉴定,4500万人次取得不同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应当说成绩是巨大的;另一方面,管理的粗放性使得鉴定工作中的质量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如不加以克服和完善,必将影响鉴定工作的发展势头。分析当前形势。可以说,鉴定工作正处在一个“拐点”上。当前,随着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积极的就业政策的贯彻落实,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越来越有利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发展。注重素质就业正在成为解决新的就业问题的主要手段,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将与国家劳动就业政策结合得更加紧密,并将成为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之一。面对这一重要的政策机遇,我们只有不断地强化质量意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规范鉴定行为,提高鉴定质量,使职业资格证书的内在质量能够满足科技进步和企业生产发展的要求,才能进一步树立资格证书的权威,促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现新的突破,走向持续健康发展的道路。

现在,我们面临的质量问题是双重的。一是鉴定过程中的管理质量,二是鉴定结果上的内容质量。管理的质量主要反映在鉴定工作过程的规范性,属于制度范畴,如鉴定所站管理、考评员管理、国家题库管理、考务管理、证书管理等;内容的质量主要体现在证书反映的劳动者能力与企业生产岗位实际要求的适应性,更多是技术范畴,如职业标准、鉴定试题、鉴定形式、鉴定方法等。内容的质量是基础,管理的质量是保障。在鉴定的实际工作中,质量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考场纪律混乱,监考人员责任心差,考生作弊情况比较严重。二是工作管理不规范,现有的工作制度不能得到很好地落实,个别鉴定机构存在不鉴定就发证的现象,个别地区还存在不经审批跨地区鉴定的问题。三是不严格执行鉴定工作的技术标准。有的新职业项目,不管国家有无标准、题库,未经论证和审批,擅自开展培训鉴定;有的是未经审批,不执行国家职业标准,不使用国家题库,擅自编制标准与试题进行鉴定。四是鉴定技术方法比较落后。一方面我们对考试理论、技术以及企业科技应用水平缺乏系统的研究和探讨;另一方面,已经开发出来的鉴定技术方法和技术规范得不到有效地应用。在复合技能型人才、知识技能型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评价手段上比较单一和简单化。造成这些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质量意识淡薄。往往单纯追求鉴定数量的扩张,而忽视鉴定质量的提高,使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受到严重挑战。二是制度规范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如缺乏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和严格的退出机制,对于已经发现的问题在处理上缺乏法律依据。三是技术标准不健全。如考场设置与管理等环节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四是基础工作薄弱,管理方式和技术手段比较落后。如职业标准,鉴定题库等基础工作,从数量到质量都不能完全满足鉴定工作的需要。

这些问题的存在已经严重损害鉴定工作的形象,必须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部领导对鉴定工作质量高度重视,年初,在确定今年工作思路时,张小建副部长明确指出今年鉴定工作的主题就是“质量年”,强调要在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上下更大功夫。各地要把加强质量管理作为鉴定工作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重中之重,从规章制度、约束机制和操作程序上,严把鉴定质量关。前不久,张小建副部长在听取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工作汇报时又强调指出,考核鉴定必须加强质量管理,实行全过程监控。要学习借鉴国家对药品、食品的质量管理办法,既要有质量标准和现场监督,又要有抽查制度,对严重违反规定的向社会公布“黑名单”。不但部中心要建立质量监督部门,各省市也要建立质量监督部门和督导员队伍,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控。

根据部领导的指示,结合鉴定工作实际情况,当前加强鉴定质量管理主要应从一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强化质量意识,正确处理好数量和质量的关系。扩大证书的覆盖面是制度建设的基础,没有数量就没有地位;强调质量管理是制度建设的根本,没有质量就没有生命力。全系统都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加强鉴定质量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认识到位才能增强质量管理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一是在起草《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条例》的同时,抓紧出台《关于职业技能鉴定中违规违纪案件的处理办法》。二是完善质量督导制度,抓紧培训一批质量督导人员,在有条件的地区试行由质量督导员现场对鉴定过程和考核结果进行质量审核的办法。三是完善质量通报制度,调整质量通报指标,建立案件处理上报制度,提高质量通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四是推行鉴定机构质量认证制度。今年再选择5-10个试点地区和行业,在工作基础较好的省级鉴定中心进行试点。认证工作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切实达到提高鉴定机构工作质量的目的。

(三)完善监督机制,加大对案件的查处力度。畅通举报渠道,保证社会各方面对鉴定工作的监督。各省、市都要普遍建立举报热线电话,上网公布,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对于接到举报或现场发现的质量案件,必须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件件有结果。注意分析研究,抓规律,补漏洞,利用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教育。同时,要加强对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提升技术手段,控制库存,防止跨地区、跨行业卖证。

(四)加强鉴定技术方法研究,完善基础工作建设。一是创新开发机制,加强与地方和行业的协作,加快国家标准、国家题库开发,提高开发质量。地方如要开发新的职业标准题库,开展培训鉴定,应向我部申请并备案,经审核和批准后,可先在本地区试行,成熟的纳入国家管理。二是加强鉴定技术方法研究,注重能力评价和业绩考核的结合,特别是加强对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和高技能人才评价方法的研究。组织基础工作比较完善的地区,先行开展鉴定质量分析的试验工作,为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技术标准》打好基础。三是充分利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强化考务管理流程的信息化和公开化,建立资格证书网上查询系统。部中心将在年内完成统考证书和全国的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的网上查询,希望各地按照要求及时提供数据。各地也要将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鉴定信息及时上网,实现公众查询,打击假证书。四是各地区要尽快建立质量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各地还应当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机制,改善工作方法,创造性地开展质量管理工作。今年,我部将部署开展鉴定质量检查工作。这次只可检查将采取部里制定统一标准,以各地自查为主的方式进行。通过检查和评估,清理一批不合格的鉴定机构,表彰一批先进的鉴定机构和工作人员。

三、围绕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强化质量管理工作,抓住机遇,全面完成今年鉴定工作任务

年初,部培就司和鉴定中心都下发了今年的工作要点,对今年的鉴定工作任务已经做了部署。重点是两条,一是要围绕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二是配合鉴定质量管理年的主题,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各地一定要抓住这两条主线,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基本任务就是在切实保证质量的基础上,今年的鉴定总规模比上年增长20%,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的鉴定达到15万人。在这里,我再强调几点:

(一)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好全国高技能人才会议。今年,我部将会同中组部召开全国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这是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一件大事。为开好这次会议,前不久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联合调查组到陕西、湖南、黑龙江、江苏、广东等省市进行专题调研。下一步,各地鉴定机构还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会后,要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借这次会议的东风,进一步扩大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影响力,促进鉴定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二)扩大企业内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工作。去年全国鉴定工作视频会提出要加强企业内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工作,今年各地应结合实际,进一步推开这项工作。做好这项工作,主要应把握三点,一是坚持国家职业标准与企业岗位要求相结合的原则,再命题上采取“1+X”的方式;二是坚持能力评价与业绩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再考核上采取工作现场的过程鉴定;三是强化质量督导,保证鉴定的规范性。上海采取通用模块社会化考核,特有模块企业内考核的办法是一种创新,可加以总结和推广。要认真总结企业把培训考核与使用待遇相结合的经验做法,部中心在下半年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这项工作,并将着手开展“为企业订制鉴定”的试点。

(三)进一步做好院校鉴定试点工作。一是扩大上海大学生鉴定模式试点范围。针对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的实际需要,上海分中心开发宽口径职业标准,已进行小规模试点,效果较好。部里组织专家审定了其中 11个标准,近期将部署在部分省市扩大试点。二是开通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院校鉴定工作平台,实现对院校鉴定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及时汇集有关信息和数据,院校鉴定工作管理平台已正式启用。三是根据院校的特点,制定符合院校鉴定工作实际的工作规程。四是总结推广院校鉴定工作经验。各地在开展院校鉴定工作的过程中,总结出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我们将适时对院校鉴定工作模式和经验进行总结,并向大家推介。今年,国务院还将召开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希望大家进一步认真总结院校鉴定工作经验,提供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完善共同开发机制,加强鉴定的各项基础工作建设。鉴定工作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基础工作开发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我们将发动群众群策群力,采取统一开发规划和工作标准,定点开发和联合开发相结合,统一评估和推广的方式,加快基础技术资源开发和更新速度,力争在3-5年内,初步建立起能够覆盖300个主要职业的技术资源库,以适应日益快速发展的工作需要。这里强调几个需要得到各省市配合的工作。一是新职业申报和职业标准制定。我们在总结前几次新职业审核发布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新职业的申报审批程序,并在中国劳动力市场网和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上设立了专门窗口,受理单位和个人申报的新职业建议。希望各省市积极参与新职业信息的收集和申报工作。对于已发布的职业项目,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报职业标准的开发,但未颁布职业标准的项目不得自行开展鉴定。二是国家题库开发。今年着重加快与新标准配套的题库开发工作,我们继续鼓励各省积极参与题库建设工作。按照鉴定质量年的总体要求,今年要把提高质量作为国家题库建设的工作重点,一方面请各地及时反馈国家题库使用情况,另一方面要加强理论研究,着手建立国家题库质量分析评价体系,对试题试卷进行信度、效度、区分度、等值度的分析,为库建设提供科学客观依据。

(五)加快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建设。今年,我们在广泛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省级、地市级鉴定中心和鉴定所站的实际需求,正在对工作网的功能进行优化和扩展,着重完善地方服务功能,将多个功能系统整合成面向地方提供服务的四级平台(所站工作平台、地市级管理平台、省级管理平台和部中心管理平台),形成“平台集中开发,地方分布管理”的集中-分布式格局。要继续做好工作网推广应用工作,并在部分基础较好、有积极性的地区推行“四级平台建设”。

(六)继续搞好全国统考工作。各地要按照部办公厅通知要求,继续做好新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在组织企业人力资源师等职业全国统考的同时,开展网络编辑员、广告设计师、物流师、理财规划师等四个新职业试验性鉴定工作。我们将坚持精品战略,通过组织高、新职业项目的全国统一鉴定起到实验性、示范作用。一是建立计算机辅助命题系统,尽快组织开发统考职业国家题库,高等级部分由部鉴定中心负责使用、管理和维护,较低等级部分交由地方使用,并可根据需要实力增加部分试题。二是积极稳妥地开展智能化考试试点。去年,在项目管理师统考项目上进行了试点。另外,由于心理咨询师国家标准修订后尚未正式颁布,上半年不准备组织心理咨询师的全国统考。但考虑到部分考试不及格的考生要求补考,一些省市上次统考后又开展了资格培训,因此,竟在6月份专门安排一次心理咨询师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关于能力测评项目工作,这是部中心为适应社会需求而开发或引进的技术型认证服务活动。除已有项目外,今年,我们根据市场需要又开发了苹果数码视频双认证、美国房地产销售员双认证、中英双认证项目等,希望各地积极参与。同时,高新技术考试也要通过加强宣传,进行机构评估,拓展智能化考试,开发新的考试模块,争取有较大的发展。

(七)加强鉴定系统自身能力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公益性服务事业,必须在如何更好地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上下功夫。我们每个从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同志都要明确自己身上肩负的责任,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一是增强法制意识和全局观念。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一项国家制度,职业技能鉴定是推行这一制度的主要手段。各地鉴定中心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行政许可法》,严格执行鉴定工作规则,坚决反对从局部利益出发各行其是,各自为政,要做到令行禁止。二是加强职业道德和诚心教育,使鉴定工作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三是加强对鉴定理论和技术的学习与研究。考试是一门综合科学,从事这一工作的同志需要了解有心理学、测量学、统计学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学习和研究考试理论与鉴定技术,使提高鉴定质量的内在要求。今年,不中心将组织各中心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考试理论和鉴定技术的专题研修活动。四是抓好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和专家三支队伍建设。重点是明确任职资格,强化培训考核,规范工作行为。

(八)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行为,落实鉴定费分成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2004年9月14日,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关于同意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职业技能鉴定费实行分成的复函》(财综[2004]65号),据此,我部印发了《关于印发职业技能鉴定费分成实施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函[2004]278号)。这一办法出台后,得到了全国各省级鉴定中心的普遍理解和支持,一些省市积极与当地财政和物价部门配合,结合实际,出台鉴定收费文件,规范鉴定收费行为。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河北、四川、广东、广西、福建、内蒙、山西、宁夏等省、市、自治区已按照要求上缴了本季度鉴定分成费。希望其他地区按照部中心下发的通知要求,尽快完成上缴任务。应该看到,在大力清理政府各种收费的大环境下,财政部批准部中心与地方实行职业技能鉴定费分成,说明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这一工作的高度重视。这也是我们多年工作努力所产生的积极影响,为我们进一步完善技能鉴定工作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手段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今后,我们要加强部中心自身的能力建设,树立服务意识,提升技术手段,会同各省级鉴定中心,共同研究确定鉴定工作技术开发计划,做好鉴定的各项基础工作,为全国鉴定工作服务好。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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