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报考单位需于考前15个工作日向职鉴中心提出考试申请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日期以收到为准)
(一)卫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计划表
(二)单位组织实施鉴定考试申请表
(三)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
(四)考生名单(名单中考生顺序应与“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请表”中编号顺序相一致)
(五)考生相片汇总表
以上材料请按规定时间同时提交,同一批次鉴定的报考材料不能补交。材料提交后原则上考生人数将不予增加。考试时间将于我中心收到上述四项表格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确定,并同时寄出准考证。考试收费通知单将于考前3个工作日传真至报考单位。
二、报考单位需于考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鉴定信息表(汇总)”(电子版)至moh_zhijian@126.com。
该表格用于考生成绩汇总,必须严格按照表格样式及项目逐一填写,不得随意改动,否则将影响成绩发布及证书制作。
三、报考单位需于考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鉴定信息表(汇总)”(纸制版),于左上角加盖公章后寄至我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海北沿14号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邮编:100009。
以上材料具体填写要求详见“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格填写规范”,报考单位应严格按照规范填写各项表格及提交材料,我中心将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终审,终审未通过的考生将不能报考当次考试,所交材料不予退回。
[ 关闭窗口 ]
本网(www.21wecan.com.cn)所刊载的所有信息,包括文字、图片、软件、声音、相片、录相、图表,广告、商业信息及电子邮件的全部内容,除特别标明之外,版权归中国卫生人才网所有。未经本网的明确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全部或局部复制、转载、引用,再造或创造与该内容有关的任何派生产品,否则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凡特别注明稿件来源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按作者意愿予以更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