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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介绍了德法两国在促进失业青年职业培训和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其经验对我国职业教育的启示是:必须合理、充分地利用各种资源;扶持弱势青年做好进入职业世界的准备;完善就业准入和职业资格制度,加强职业指导与咨询服务。
关键词:德国;法国;青年失业;职业培训;就业
中图分类号:C719.11(516;565;C9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219(2003)16-0067—03
近年来,在我国产业结构不断调整的过程中,青年失业者人数在全国失业总人数中的比例增长较快。特别是16—25岁年龄段的劳动者,由于缺乏工作经验且技能水平低,缺少符合新型产业发展要求的专业技术和职业经历,失业率明显上升。以上海为例,2001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 16—25岁的青年失业人员总数达10.5万人,比上年增长11.7%,约占失业总人数的39.3%,成为整个失业人群中增长最快的部分。与1999年的7.7万人相比,2000—2001年两年间这一年龄段失业者的增长率为36%。帮助青年失业人员就业已经成为上海乃至全国就业工作的重点。
笔者近期利用在德国进修之机,走访了德国和法国一些相关的职业促进机构和企业,了解到德法两国对促进失业青年职业培训和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深感从中可以得到对我国解决青年失业问题具有借鉴意义的启示。
一、德国资助失业青年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政策
在德国,许多由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资助的项目都支持从学校到就业的转化和职业教育的过程。这其中包括旨在降低青年失业率的国家资助项目,还有一些帮助创业艰难的青年的国家定期投资项目。其中最有特色的就是降低青年失业率的紧急项目——“失业青年的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就业”以及联邦劳动总署的“扶持弱势群体”项目。
1998年开始实施的“紧急项目”在最初只做了一年的规划,后来因效果显著而逐年延伸下来。每年投入的项目资金为20亿德国马克,1999年大约有17.6万名青年参与这个项目。专家们发现在支持青年的计划中有两条创新的思路,突出表现在“紧急项目”的第2项和第11项内容。其中第2项内容是“增加企业提供培训岗位的数量”,主要通过如下几种措施来实现:开发新的职业培训联合会,扩展现有的职业培训联合会;争取外国投资者、新开业公司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尤其是在信息技术和电讯技术领域为青年提供职业培训;改善面向未来的技术性培训职业中女性比例较低的状况;为弱势青年和外国青年增加企业培训岗位等。
1999年德国共开展了268个项目,增加了 9028个企业培训岗位。项目的发展显示良好的成本效益比例,这一年中增加的企业培训岗位比例超过了项目本身所计划的数量。因为个人困难而不能参加这个项目或不在此类帮助范围的青年,将通过“社会劳动/青年职业扶持项目”获得职业教育和培训、就业准备或找到就业岗位,承担这些任务的机构将得到社会资助,总共有21652名青年得到了帮助和社会关注。这项措施也适合帮助弱势青年重新进入就业体系,防止他们被长期排除在社会生活之外。
根据紧急项目第11项内容,27岁以下有学习障碍或处于社会弱势状态的人(如行为障碍、吸毒或有过犯罪行为),有交往沟通问题的国外青年,没有职业培训毕证书的青年,都将得到德国联邦劳动总署提供的帮助。德国联邦劳动总署有以下三个促进目标:第一,青年们在职业学校内接受培训,准备进入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该培训项目根据学习对象的基础条件不同分别有2~12个月不等的学习时间。每年大约有10万青年参与这种职业准备培训。厌倦学习的学生通过这种方式接受教育和培训,来完成他们的学业或开始进入职业培训。第二,为了使青年人能够卓有成效地完成职业培训,项目将配合提供职业教育跟踪辅助课程和社会教育学跟踪辅助课程(1999年有71000位青年参加);青年也可以通过企业外培训机构获得社会教育学辅助课程的支持(1999年有33000位青年参加培训)。两种情况都实行个人促进计划。培训机构与当地企业密切合作,最大优势是可以利用经济上的紧密关系来提高职业培训后的就业率。第三,为初次谋求职业者和刚刚进入就业岗位的年轻人开发综合的、第一劳动力市场的辅助岗位,它将使年轻人边工作边完成学业成为可能。例如,“劳动和培训”项目将使这些青年在正式工作期间继续完成初级中学的毕业证书或完成一项职业培训证书。通过社会教育学的跟踪,可以使一些有心理障碍的年轻人走出困境,并为那些没有接受过良好教育的青年提供就业的可能性。
二、法国政府津贴扶持的就业和培训政策
从上世纪80年代起,法国就采取一系列措施帮助青年就业。主要有以下三项措施:第一,双元制职业培训课程。法国与德国不同,德国的失业率是以有工资性收入的人数为基础计算的,在劳动局申请参加企业培训的青年不计人失业统计。此外,德国大约还有170万参加双元制职业培训的青年被视作有工资性收入的就业人员。而在法国,大部分处在这个年龄阶段的人正在接受学校教育,包括学校职业教育,于是法国的失业率就明显高于德国的失业率。以1999年的数据为例,1999年德国15~24岁的青年失业率为4.7%,法国为7.5%。法国为了缓解青年就业压力,积极引入德国的双元制职业培训课程体系,并依照本国国情加以适当改造。第二,在第三产业中采取支持就业措施。放宽对第三产业中职位与岗位的限制,鼓励青年在第三产业范围内自主创业,并由国家劳动部门提供相应的职业指导与咨询服务。第三,由地方委员会负责职业培训。这个培训项目早在1993年就已经开始了。到1999年底大约有100万青年得到三种措施之一的培训,就业的青年中有39%从事的是享受国家津贴的工作。为了顺利实施上述三种措施,法国政府和地方进行了一系列职业促进项目,其中比较有特色的是“就业准入渠道项目”(Trajectoire d'Acces al'Emploi)和“青年新增服务与就业项目”(Nouveaux ser vices-emplois jeunes/NS-EJ)。
(一)青年新增服务与就业项目
依照1997年10月16日的《促进青年就业法案》,通过开展一系列就业促进活动,完成了年轻人的“社会有效就业”,总共有35万年轻人获得了职业经验。根据对地方各个不同行业的需求分析调查显示,地方政府、省政府、私立慈善机构以及国家教育系统和国家警署都可以作为雇主,在其服务部门新增工作岗位,招募26岁及以下的失业青年(特殊情况下年龄限制可以放宽到30岁)。此举的目的是给来自城市中失业问题较严重的区域里将近20%的青年提供工作。新增服务项目可以得到政府津贴,数额相当于法国最低工资的80%。就业合同(受《私营企业法》保护)的时限可以是不确定的,也可以是5年。“青年新增服务与就业”项目的最初目的是使失业青年达到“专业化”。为了实现这一目的,每一个地区都建立一个“专业化平台”,致力于在地方需求调查的基础上,为新的就业机会构建证书体系和培训标准。这个项目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开创的新服务框架内为青年职业培训寻找新的路径。重要的是青年所掌握的技术和职业经验是要经过认证的,这样才能在劳动市场上得到认可。
(二)就业准入渠道项目
这个项目是随着1998年7月29日《抵制社会排外法案》的颁布而实施的。11万名年龄在18~ 26岁、没有得到职业培训证书就离开学校的青年,在这个项目的帮助下进入职业培训体系,以引导半数以上的青年获得长久性职业。这个项目的特色就是由社会上的个人为这些青年提供为期18个月的正式个人职业指导,以帮助他们与社会、职业世界结合。同时,还结合使用其他的措施,如通过企业实习、签订合约、代理承接与职业背景有关的项目任务,或掌握一种职业基本知识等等。这个项目到1999年底已有7.5万青年受益。通过这个项目,有可能加强青年与职业指导员的接触,从而扩展提供帮助的范围(比如膳宿、职业教育、健康、工作等)。
这个项目中青年与其职业指导员的长期管理和帮助关系尤为重要。青年与职业指导员的个人关系建立在双方共同设计的“进入职业世界项目”上。随后按时间发展的顺序使青年人重新进入社会,培养职业预备素质,进入职业培训,并很有可能得到稳定的工作岗位。在此过程中,如果遇到困难可以申请得到政府的临时资助。
三、德法两国的经验对我国职业教育的若干借鉴意义
(一)必须合理、充分地利用各种资源
在欧洲国家,职业教育是被作为经济界的一项重要任务来认识的,而在我国则往往只把职业教育理解为是教育界的事情,于是造成职业学校办学的自我封闭,经济界对职业教育也不热心。事实上,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光靠教育体系内的资源是远远不够的,教育体系以外的大量资源都应该也可以得到合理、充分的利用,以扩大失业青年寻求职业培训与就业的范围,如德国在紧急项目框架中增加企业培训岗位的做法就很值得借鉴。只有把行业、企业、社会等各方面的资源整合起来,跳出传统的学校模式,才能使职业教育的对象从单一的学龄学生扩大到全社会,为失业青年再就业创造条件。
(二)扶持弱势青年做好进入职业世界的准备
从经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讲,国家和社会应该加大力度,帮助弱势群体做好职业准备。发达国家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比如在德国,联邦劳动总署拨款资助对弱势青年进行的职业准备和职业教育跟踪帮助措施,并为弱势青年建立实训中心。在法国,“就业准入渠道”项目给处于弱势的青年长达18个月集中、连续的培训和就业咨询。而我国对于弱势青年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目前还不够规范,特别是如何提高大量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的知识和技能水平,在正规的职业学校教育中还关注不多,迫切需要有所突破。
(三)完善制度,加强服务
一方面,要完善就业准人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一步开发与职业世界和就业环境挂钩的职业培训和职业证书体系,使青年增长职业经验,培养创业精神,勇于开发新的职业领域。另一方面,要加强职业指导与咨询服务,促进失业青年对职业世界的了解,培养他们的择业技巧和职业道德,同时还可以增加“职业指导员”的就业岗位。在法国,除了专业的职业咨询专家和政府劳动部门员工以外,还有一些给青年提供职业指导的人员本身曾经也是失业者,他们是经过严格培训,由政府劳动部门招聘来做此项服务工作的。我们可以仿效法国“就业准人渠道”项目的方法,招聘具有一定素质的失业者从事弱势青年的帮助辅导工作,这也是降低青年失业率的途径之一。(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上海200032)
孙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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