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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份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计划

根据7月份健康管理师职业首批试点鉴定情况,我中心经研究决定,在今年10月份开展第二批试点鉴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时间

2007年10月20日、21日

二、鉴定级别

三级健康管理师、二级健康管理师

三、执行标准

《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

四、鉴定考点

序号 省份 城市 单位名称

联系人

电话

1   北京 北京大学医学部

苗老师

010-82801748

2   上海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健康管理研究会

袁老师

021-61026908

3   重庆 重庆医科大学

陈老师

023-68019718

4 四川 成都 四川大学

黄老师

028-85503818

5 辽宁 沈阳 中国医科大学

胡老师

024-23251769

6 黑龙江 哈尔滨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韩老师

0451-82111093

7 山东 济南 山东大学

孙老师

0531-88382130

8 安徽 合肥 安徽医科大学

江老师

0551-5161155

9 湖南 长沙 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李老师

0731-4305705

10 浙江 杭州 杭州师范学院

李老师

0571-88303506

11 江苏 南京 江苏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李老师

025-83759464

12 广东 广州 广州医学院

陈老师

020-39869938

13 福建 厦门 厦门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

林老师

0592-2039510

14 河北 石家庄 河北医科大学

刘老师

0311-86265640

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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