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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评估以下四个方面:
(一)工作站质量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工作站设施、设备条件以及质量控制的情况;
(三)考评员管理使用和考务管理情况;
(四)考场管理以及鉴定组织实施过程的质量管理情况。
三、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一)各职业培训工作站要认真填写《卫生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站年度考核报告书》并于2007年3月16日前交至培训中心;
(二)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
(三)考核合格单位履行完成相关工作程序后,可继续开展下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四)不合格培训工作站限期整改,整改验收后仍达不到标准的,培训中心将撤销其培训工作站资格。
五、联系方式
卫生部人才中心培训中心
联系人:李方、 王柯亮
电 话:010-64072801
传 真:010-64012369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后海北沿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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