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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学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研究员、教授、主任医师或同等职称,管理人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具备上述所列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国家级奖励项目,并为主要完成者;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两名主要完成者,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者;获奖等级略低者,需多次获奖。
(二)近几年在医药卫生实践和理论研究中,有创造性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得到国内外公认,在国外有影响力的刊物上发表论文者。
(三)在科技成果的推广、开发中成绩突出,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者。
(四)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能成功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或在妇幼保健领域成绩突出并得到国内同行公认者。
(五)在卫生事业管理工作中,能根据国家卫生改革政策,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理论,创造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和具体措施,经实践检验,能够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者。
(六)在教学方法、教材编写、高级人才培养等方面成绩卓著,得到同行专家公认者;获得国家教育部教学成果奖者;获奖等级略低但多次获奖者;教书育人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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