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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伤残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者,可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公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金额报销。第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经评残并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第二十二条规定:职工因公伤残被鉴定为1—4级的,享受以下待遇:(一)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分为工资的90%—75%,其中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二)发给一次性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18—24个月的工资,其中:一级24个月, 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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