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提供资料
1.出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同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书》或《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存档凭证》;
2.如为北京市户籍,并已在北京参统,持社保中心打印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单到我中心继续参保,如实填写《参加养老保险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可下载;原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职工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存档人员,需进行工龄认定(人才中心代办),提供参加工作证明、户口进京证明、在编职工证明及其它材料。
3.现户籍在京,在外省市参加过养老保险,先将外地个人帐户金额转入西城区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的帐户;
(1)帐户:0200002909014483319
(2)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新街口分理处
(3)开户名称: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养老保险收入
待资金转入后,持外地社保中心打印的养老保险转移单到我中心继续参保。
4.如为非北京市户籍,需由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的社保部门开出封存或未参加养老统筹的证明,原个人帐户金额不转移进京。
(二)缴费
按国家规定当年可选缴费基数档次的28%,其中单位缴纳为20%、个人为8%。
[ 关闭窗口 ]
本网(www.21wecan.com.cn)所刊载的所有信息,包括文字、图片、软件、声音、相片、录相、图表,广告、商业信息及电子邮件的全部内容,除特别标明之外,版权归中国卫生人才网所有。未经本网的明确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全部或局部复制、转载、引用,再造或创造与该内容有关的任何派生产品,否则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凡特别注明稿件来源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按作者意愿予以更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