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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度关于非全国统一开考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的说明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贯彻落实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人发〔2001〕114号)精神,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和能力,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根据有些考区的需求,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开展了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的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给予说明。

一、组织单位:

此次卫生人才评价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组织,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考试相关服务。预参加考生请电话咨询各自考区是否进行此考试。

二、考试报名条件:

参加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其他相关考试的人员,报名条件按当地规定执行;参加卫生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条件参照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执行。

三、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及时间安排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本次考试工作提供以下(见下表)专业考试服务,各考区根据本地具体情况选择开考专业,考生报名前请咨询当地开考专业。

考试日期

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10月15日-16日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士)

131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初级师)

151

卫生管理(初级师)

152

临床医学工程技术(中级)

171

公共卫生管理(中级)

172

医院管理(中级)

173

 

11月26日-27日

病案信息技术(初级士)

134

病案信息技术(初级师)

154

病案信息技术(中级)

174

科目及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基础知识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四、考试方式:

采用笔答方式进行,选择题100道题,每个科目总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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