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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关于转发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

苏卫人才〔2005〕9号

来源:中国卫生人才网
各考点:

现将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交发〔2005〕114号)和《关于2006年度卫生专业人才评价考试考务工作计划的通知》(卫人交发〔2005〕115号)(附后)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贯彻执行,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人才评价考试所列的专业均可报考。

二、报名方式

结合我省具体情况,2006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用信息卡采集方式,卫生专业人才评价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有关具体操作程序请严格按照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有关要求执行。

三、成绩效用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人才评价考试各科目成绩均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通过同一个专业的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

参加卫生专业人才评价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省人事厅下发统一印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四、其他要求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卫生专业人才评价考试的有关时间要求按照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通知执行。2005年12月10日前考点须完成现场报名工作,2005年12月20日前考点须上传考生报名数据。

2、考生报名信息中凡涉及“其他”字段的,均在“学校备注”中注明。考生报名信息中的毕业专业须与其毕业证书上的毕业专业完全一致。

3、所有考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和低一级资格证书的复印件须在2005年12月31日前报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4、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按时完成各项考试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江苏省卫生人才交流中心
二〇〇五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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