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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梅州考点报名方式、条件和需提供的证件及材料
来源:中国卫生人才网

一、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2005年11月1日至2005年11月20日。

(二)、梅州考点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中国卫生人才网,网站地址:http://www.21wecan.com.cn

考生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访问中国卫生人才网,进入报名页面的“个人报名入口”处注册用户(务必牢记用户名和密码),注册成功后登录网站报名,必须正确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条件许可的考生可以自己上传相片(JPG格式,宽160象素,长210象素),报名完毕后用A4纸打印《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

二、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

2005年11月21日至27日县卫生局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工作,考生在此时间内凭《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和其它报名材料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药学、护理和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2006年度卫生专业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三)参加临床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四)参加药学、其他卫生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士)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三)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有相应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200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五)参加护理专业初级(士)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三)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有护理(含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200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六)参加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三)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已取得初级(士)资格并受聘担任初级(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报考护理师资格的人员,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已取得初级(士)资格并担任初级(药、护、技)士职务满2年。报考护理师资格的人员,必须持有护士执业证书。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200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

(七)参加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三)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初级(师)资格后受聘担任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取得初级(师)资格后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取得初级(师)资格后从事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具有相应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伪造学历和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2、考试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3、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

(十)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4至086之间专业的人员, 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在报名时提交相应执业类别的医师资格证书、相应执业范围的医师执业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证书。需转岗报考的,必须符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

(十一)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工作年限截止2005年12月31日)。转岗到护理或医学岗位的,必须具有准入资格。

四、报名证件及材料

(一)网报的《200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二)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规格统一为A4纸,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验签章,下同);《信息表》的姓名和身份证或学历证书的不同时,必须提供当地派出所证明。

(三)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四)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 3 张,其中 1 张贴在《信息表》上(网报时已上传相片者2张,《信息表》不用贴相片),其余贴在备用贴相片的专用纸张上。

(五)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师级资格者提交士级资格证);

(六)报考中级资格者,应提供初级(师)资格证书或相应专业博士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七)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4至086之间专业的人员,必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对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基地医疗机构,需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八)参加200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部分科目通过国家标准的考生,应提供卫生部统一印发的2005年度考试成绩单及原档案号。

(九)在民(私)营医、药单位工作的考生,应提供档案托管部门的证明、从业单位的从业证明及主管该医药单位的部门所出具的审核证明。异地工作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报考者应持聘用单位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

(十)各报名点和市直单位负责审核报名者所提供的身份证、成绩单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审核验证章并签写审核人员名字,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考点审核和盖章。

(十一)证件复印件要求清晰,对模糊不清的材料和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五、报名联系方式

大埔县卫生局人事股

电话:5532596联系人:张玉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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