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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人事司关于开展2005年度卫生部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卫人才便函[2005]86号

部直属单位及有关单位: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组织实施2005年度卫生部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度考评结合专业类别、级别

卫生系列(含医、药、护、技专业)副高级资格,卫生管理专业中级资格。考评专业目录见附件1。

二、2005年度评审专业类别、级别

1、卫生系列未开考专业的中级、副高级资格;

2、卫生系列正高级资格;

3、医学研究、工程(医学工程)、图书档案专业中高级资格;

4、出版编辑、财会专业高级资格。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各类别级别资格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l、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任期内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合格;

3、申报医学专业各级别技术资格,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二)申报正高级资格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历、任职资格及年限要求

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5年。

2、论文要求

须提交任期内在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不少于4篇。

(三)申报副高级资格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历、任职资格及年限要求。

(1)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7年。

(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5年。

(3)取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4年。

(4)取得博士学历或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2年。

(5)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2、论文要求

须提交任期内在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

(四)申报中级资格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学历、任职资格及年限要求

(1)中专毕业,取得初级(师)资格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7年。

(2)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初级(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初级(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5年。

(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初级(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少于4年。

2、论文要求

申报中级资格,须提交任期内在专业期刊上署名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1篇。

(五)申请破格晋升除具备基本条件外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2、省部科技进步奖二等及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六)论文发表时间截止到2005年9月30日。引进人才、是学科带头人的、援疆援藏人员的有关情况需特殊说明的,由个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函(报告)。其他要求条件继续执行卫人发[2001]27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个人申报

(一)申报流程

1、申报人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注册。

2、申报人注册后,登陆系统,依次填写申报表信息。

3、申报人对填写信息进行审核,无误后上传申报信息。

4、打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本人签字后报送单位人事部门。

(二)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

2、学历学位证书、现有资格证书、职务聘书、培训证书、获奖证书、论文、著作及其他代表作品等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

3、申报人材料装袋,袋面须顺序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从事专业及拟申报资格。

(三)时间安排

申报人须在7月15日—8月15日完成网上注册和申报信息传输,逾期不予受理。

五、单位审核及申报资格复核

(一)单位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及上级单位人事部门逐级审核申报材料,审核重点是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保证纸制材料与网上申报信息一致。审核结束后,下载《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公示一览表》并在各单位对审核情况公示1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单位综合推荐及审核意见表》(附件3,表样可复印)

(二)同行评议

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指定与申报人相同专业两名专家(具有正高级资格),对申报人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评价,填写《同行评议表》(附件4,表样可复印)。

(三)报送材料

1、申报评审函1份。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单位综合推荐及审核意见表》、《同行评议表》2份,装入申报人材料袋,一并报送。

3、《专业技术资格审核一览表》(从网上下载),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后报送。

(四)时间安排

单位报送材料交与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截止时间为9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资格复核

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开展申报资格复核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将退回所有材料,不得参加今年的职称评审。

六、考试

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卫生管理中级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认定,考试时间初步定为2005年10月15日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及考试纪律要求详见《考生准考证》,《考生准考证》于考前10天发放考生。

考题由客观选择题和主观论述题组成,考试时间为180分钟,考试采取纸笔形式作答。考试成绩当年有效,作为资格评审的必要参考指标。

七、答辩

申报卫生系列各专业和医学研究专业正高级资格须进行答辩,答辩主要包括本人述职报告,答辩3—5个问题,答辩时间为20—30分钟,答辩成绩作为资格评审的重要参考指标。答辩随评审会时间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八、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将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公示1周,对署名反映情况的举报信件、电话等将予以调查核实,根据公示情况,通知资格评审结果。

九、缴费及联系方式

(一)缴费标准

本着“以支定收”的原则,申报正高级资格及考评结合专业的资格交纳评审费400元/人,申报其他副高级资格及中级资格交纳评审费300元/人。费用与评审材料一并交付。

(二)联系方式

人事司专业人才管理处 张晓懿、周明坚,电话68792256、68792257;

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评审处 胡荣波、赵 楠,电话64077980、64018645;

中国卫生人才网 黄丽红,电话:82783220—811。

附件:

1、考评专业目录

2、《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表样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单位综合推荐及审核意见表》表样

4、《同行评议表》表样

二○○五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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