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统计,截止2003年底,广东省有卫生人员33617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73620人,占81.4%;管理人员、其他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分别为21281、12615和28659人,占卫生人员的比例分别为6.3%、3.8%、8.5%。各类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108677人,注册护士88536人,药剂人员27399人,检验人员12842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36166人,占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分别为39.7%、32.4%、10.0%、4.7%、13.2%。全省每千人拥有卫生人员4.32人,卫生技术人员3.51人,执业医师1.40人,注册护士1.14人,全省各类卫生人员的人均拥有水平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经过多年的努力,省内卫生人才队伍整体水平虽然有了较大的提高,但还存在一些问题:第一,高层次人才缺乏。全省卫生系统的两院院士有3人。高级职称只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6.45%,本科以上学历的只占17.62%。第二,人才结构不合理。一是复合型人才比较少,特别是卫生监督方面综合执法所需的复合型人才紧缺,在妇幼方面,缺乏既懂保健又懂医疗和管理的人才;二是地区分布不合理,绝大多数的卫生高级人才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如疾控队伍中,非珠三角地区高级职称人数只占总数的1.24%,而卫生监督队伍中,非珠三角地区高级职称人数也只占总数的3%。第三,农村和社区卫生机构人才奇缺。全省乡村医生只有27136人,农村人口每万人所占的乡村医生数还达不到1人,而且乡村医生的素质偏低,中专及以下学历人员占97%;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素质也不乐观,中专及以下学历者也占69%。
近年,卫生厅加强了对卫生人才的培养,在“九五”期间实施“科教兴医工程”的基础上,近两年又实施了“广东名医与人才培养计划”,狠抓基层人才队伍与高端人才队伍的建设,并取得积极成效。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科学的人才观,把人才培养作为率先基本实现卫生事业现代化目标,实现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目标的基础手段,狠抓卫生人才培养这一固本强基的系统工程,全方位抓好人才工作,突破人才瓶颈。
第一,加强农村基层人才培养。对乡镇卫生院长进行短期理论培训,对乡镇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规范化培训和在职学历教育、继续教育,有计划、分期分批安排脱产学习或专项进修,改善学历结构,提高业务素质。加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政策向农村贫困地区卫生人员倾斜的力度。
第二,加强疾病控制和监督执法人才培养。继续做好病原微生物学等出国培训、现场流行病学、卫生监督等高级项目培训,加大市、县级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技术骨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和应急人才的素质。
第三,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积极推进名医工程与人才培养计划,培育全省医学科研新苗和医学科技骨干。继续开展市、县技术骨干培训项目,重点提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技术水平。
第四,加强管理干部培养。创新年轻干部培养和选拔机制,制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配套政策,逐步推行管理人才的岗位培训制度,加强卫生政策法规、先进管理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卫生行政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