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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碰撞:医生可成为自由职业者,合适吗?
来源:人民网

卫生部:允许医生兼职反对医生“走穴”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说,“走穴”行为与允许医生兼职有本质区别。2000年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允许医生兼职。但是,允许医生兼职并不等于医生可以“走穴”。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个别医务人员未经单位批准而外出行医的现象,有人称之为医生“走穴”。“走穴”是未经允许的个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卫生部坚决反对医生“走穴”行为。

金羊网·羊城晚报:两种意见弹赞走穴医生

走街串巷的社区医生

有人大张挞伐斥责不义,有人理直气壮赞许所为。

A:走穴赚大钱影响一大片。对于医生走穴赚大钱现象,许多读者予以斥责:走穴是变相收红包、一些人没几年就暴富、“大腕”不出高价不出山。

B:走穴赚钱体现医生价值。有责骂声,也必然有赞和声:医生收多少都不过分、“星期六医生”好处多多。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星期六医生”现象已经存在多年,是医疗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是大势所趋。在美国,医生是全国统一注册,与医院之间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只要具有相应资格,医生可以到任何一家医院开展手术和治疗。中国的医疗体制不同,但医生在业余时间执业不应受到过分限制。

中国青年报:两问医生“走穴”  

“李大夫”在自己开设的诊所前

至于“走穴”二字,在我看来不过是一种沿用罢了,实在不必耿耿于怀,因为在明确“自由医生”的概念之前,医生“走穴”的新闻早已有之。

医生“走穴”,我们真的准备好了吗?其一,职业道德方面的准备,亦即如何应对医生“走穴”后的公众需求。其二,“红包”合法化之后的从业心理,亦即怎样保证不会出现偏颇,又如何纠偏?

当一些医生沉浸于“走穴”捞钱之时,还会有多少心思做好自己岗位上的工作?对此,我们是否准备了更好的办法或更完善的措施?

人民网网友:医生“走穴”与“二号管”

医生“走穴”与艺人“走穴”其实是一回事,就是哪里有钱赚、哪里赚得钱更多就往那里跑,既然是“走穴”,医生自然也不会有时间留守在他“走穴”的某家医院,手术一完就得掉头走人,又到其他地方赚大钱去了,术后服务等一系列工作还得医院自己做,一旦病人出现意外,能不能及时找到作为自由职业者的“走穴”医生也很难说。假如出了医疗事故,或是患者在医疗器械上遭了不测,那么,花了高额医疗材料费之后,还要支付高额的医疗鉴定费,患者岂不雪上加霜?

看来医生成为自由职业者已经是无可挽回,名正言顺地“走穴”也将成为事实。但我以为当事部门要保持头脑清醒,医生成为自由职业者只要上面一句话下面就会闻风而动,就会成为热潮,而要有效地管理表面看来是自由职业者实则关系到人们健康的医生职业,却不是那么容易,如果先放后治就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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