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贵融律师,男,1954年11月生,大学本科,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和华东政法学院。上海市法学会会员。上海市新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执业证号:0919911101486。
在专职律师执业前,较长时间从事于司法行政部门工作,1991年起从事律师执业工作。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及称职的律师执业水平,受到当事人的好评,一些典型案件案例被知名网站收编。学习勤奋,知识面广,思路清晰、开阔,作风深入、细致,善于应辨,讲究诉讼和调解的策略和技巧。重证据、讲程序。既注重大的事件,也不放过细微情节。在上海和外省市曾成功办理了一批涉及故意杀人、走私、贩毒、诈骗、经济犯罪和买卖、交易合同、专利权属侵权、侵害商业秘密、劳动争议、“烂尾楼”接盘处理等房地产纠纷及卫生监督执法、卫生医疗纠纷、税务执法、房地产权属登记等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和各类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
近十七年来,共办理刑事、民商事(包括房产、经济、医疗、损害赔偿)、行政、劳动争议、专利等各种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共八百余件。并长期担任多家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卫生医疗单位和集团公司等各类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在担任卫生行政机关(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卫生医疗单位(上海市长宁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期间,积极参与,协助指导,在多起卫生行政执法和医疗纠纷案件诉讼代理中充分运用法律依据和法律事实及诉讼技巧均取得胜诉,驳回了原告的起诉,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卫生行政执法机关的权威及医疗卫生单位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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