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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国民营养与健康状况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据统计,目前我国现有营养保健专业人员严重缺乏,与我国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相适应。营养保健师作为一种具有实际社会需求的职业,长期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为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营养保健人才队伍,我中心拟在全国开展营养保健师培训工作,并协调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资格认定。首期营养保健师培训班将于2005年6月在北京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 、营养素与能量基础知识;
2 、食物营养价值与居民营养状况评价;
3 、各类健康人群的营养;
4 、常见疾病的营养防治;
5 、食品卫生与安全知识。
二、申报条件
营养保健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 2 )从事营养保健专业工作 1 年以上;
( 3 )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助理营养保健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营养保健员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2 年以上;
( 2 )具有大专学历,从事营养保健专业工作 3 年以上;
( 3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培训师资
国内营养保健行业权威专家与学者。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6月中下旬
培训地点:北京市
五、培训费用
营养保健员:2200元
助理营养保健师:2500元
以上费用只包含授课费和资料费,培训期间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培训证书
参加本次培训的学员,经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考核合格者将获得《卫生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三年,卫生行业通用。
七、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
报名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后海北沿14号202室
联系电话:010-84044549 64079964
传真: 010-84044549
联系人:马正美、高翔
报名时请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2张2寸照片、3张1寸照片(报考使用)。
附件:营养保健师资格认定培训报名表
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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