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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信息化——时不我待
来源:现代护理报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卫生工作面临的内、外环境发生了根本变化,一些制约卫生事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显现,客观上要求卫生改革不断深化。而在信息化的今天,医疗信息化建设无疑会使卫生工作越来越高效、快捷。但是医疗信息化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一个庞大的工程,在这个过程中,会出现各种问题和各种值得借鉴的经验,认识并正视它们,有助于加快我国医疗信息化建设的步伐。

NO.1医疗信息化是时代产物

《全国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03~2010年)》中指出,我国卫生改革的目的是充分利用有限的卫生资源,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要。而卫生改革与发展迫切需要加快信息化建设,因为“信息化不仅能促进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也能推动卫生改革的深化,已日益成为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有力手段”。加快信息化建设是深化卫生改革和卫生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同时,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强和生活水准的提高,自我保健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势头。在不久的将来,每个人都能够通过网页浏览个人健康计划,或通过电子邮件接收个人的健康信息,比如自己具体的健康状况、保健的技巧等。借助于信息技术,将医疗机构和自助保健有机地结合起来也就成了必然趋势。而医疗市场竞争激烈,也客观要求医院提升自身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这已经在潜移默化地推进着医疗信息化。值得一提的是,在2003年春季的SARS疫情期间,正是由于全球信息的共享,才使我们人类加快了战胜疫情的步伐,信息化医疗体系的优势在此体现得淋漓尽致。

卫生部曾强调“国内三甲以上的医院都需要实行信息化管理”。据悉,目前中国有3万多家医院,其中有6000家左右是三甲以上的医院。未来几年中,我国将有超过70%的医院实现信息化管理,预计市场总量将达到200多亿元。这对于IT企业无疑是极具诱惑力的,IT企业加速医疗产品的开发力度,也为医疗信息化提供了一个发展的平台。

NO.2医疗信息化面临挑战

缺乏一体化医院管理信息系统

据卫生部信息统计中心2001年对22个省市卫生厅和6921家医院的抽样问卷调查,应用信息管理信息系统的医院已达到总数的31%。但如果我们用一体化信息系统的标准,即覆盖全院的网络系统、自上向下需求分析得到的完整功能设计、精心设计的逻辑集中的数据库结构和数据发生地一次性录入,全院共享来衡量,恐怕真正实现的还不到1000所。这距离2010年卫生信息化建设的奋斗目标,即“建立起较完备、标准统一规范、系统安全可靠,与卫生改革与发展相适应的卫生信息化体系,经济发达地区卫生信息化建设和信息技术应用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其余地区卫生信息化建设要处与发展中国家的前列”的要求还有相当的距离。

信息与医疗之间缺乏统一标准

我国当前进行的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是对整个旧医疗体制的挑战,医院面临着由原来简单的医-患双边关系转换为医院-患者-保险-单位-银行复杂的多边关系的局面,及时地向医保部门提供合法、合格、保证医院利益的病人结算报表及相关临床信息成为医院获得补偿的惟一手段。由于信息系统与医保系统之间没有统一的信息交换标准,医院在给医保部门提供数据时,医院不得不先将计算机中的数据打印出来,再人工录入到医保系统中,导致科室、医院、卫生部门以及医保之间的信息无法在系统之间直接交流。而《全国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03~2010年)》中明确指出我国建立医疗信息化的重点在于建立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对于这样一个大规模的利民计划,目前却并没有一个解决医疗沟通的统一标准。尽管当前我国许多城市和地区已经实现了部分医院与医保部门间自动地或半自动的医疗赔付业务,但从电子商务的标准要求来看,其标准化的程度还远远不够,存在各种漏洞。

对电子病历的运用缺乏力度

电子病历并不简单地是病人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记录、会诊记录、出院记录等的计算机化,它是医院临床信息系统发展完全化的一个结果,它不仅应该包括病人全部的临床信息,而且还包括丰富的医学知识与联机服务。电子病历在我国迄今为止并未获得法律认可,它只是患者医疗信息的一个拷贝。大部分系统都是通过计算机打印出病历,之后签字保存。在发生医疗纠纷时只有该文字材料才具有法律效力。有的医疗管理部门与高年资医生在使用电子病历上存在很大随意性,如对医疗质量、病历“克隆”、复制等。我国临床医学知识库领域信息系统研发上的落后状况,使得电子病历系统开发出全面的功能也显得十分困难。

医院认识上的问题

有些医院在进行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还存在认识上的问题,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一是把信息化简单理解为设备的购买,只关注产品价格而不深入了解产品是否适合自己使用。二是被多年的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习惯所左右,不愿意去适应信息化对现有工作流程的改变。但计算机的流程是基本固定的,这就要求医院主动适应系统的管理模式,适时作出流程管理上的改变。三是医院进行信息化建设,投入的高费用不能直接看到回报,许多医院不愿意轻易承担,从而使其失去了加快发展的最佳时机。四是任何行业进行信息化都是“一把手工程”,如果医疗信息化得不到医院“一把手”的足够重视,信息化建设的实现会非常困难。五是需要找到一个真正可以把医院信息化完整、可靠地建设起来,并真正值得信赖的系统供应商,并确保他能够提供信息化后期良好的维护工作。

NO.3信息化的“人性化”要求

信息化的发展意味着患者更多的信息被传播和公开,而这一点是与医学伦理的要求背道而驰的。所以,在医院信息化的过程中,要尽可能地保护病人的合法权益。

首先,不能随便查阅患者信息,在这方面要进行等级区分。应根据医院不同流程的工作需要,对接触病人信息的医务人员进行严格的权限设定,并相对应地对患者的信息进行等级区分。如患者的姓名、家庭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应与其诊疗信息分离。

经济时代,某些患者的信息也面临着被出售的危险,这实质上是对患者隐私的侵害,为了减少患者重要信息的泄漏,医疗信息管理部门要采取措施加大对患者信息的监管,如禁止对患者重要信息的拷贝等。其次,对院内需要公开的患者信息,也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但有些疾病从使用的药物或治疗方式上完全可以推断出来,如果是患者不愿让人知道自己的疾病,从“人性化”角度考虑则应采取技术措施予以解决。再次,互联网的极速发展,也使得远程诊疗、网上挂号等的应用越来越多,所以医院对外传播患者的信息时,应隐去患者的基本情况,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性,维护患者的正当利益不受侵犯。

患者是医院的生命之源,在医疗信息化这个长期的过程中,只有真正从维护患者利益的角度出发,才能够使医院在医疗信息化中得到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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