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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造基层医疗服务体系
时间:2008-03-07  来源:《中国卫生人才》杂志

 

/厦门市卫生局局长 黄如欣

厦门市卫生工作在继续抓好大型重点公立医疗机构建设,加快提升全市优质医疗资源水平、医疗服务整体能力,积极服务周边地区的同时,着力推进机制创新,加快构建和完善以社区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力争使“就医难”问题得到明显缓解。

2008年,厦门市卫生工作探索重组再造基层医疗服务体系的工作,建立若干个从三级医院到社区医疗机构实行管理一体化的“医疗服务集群”,承担基本医疗服务职能,不断推进“小病不出社区,大病上大医院”的目标。

厦门市卫生局积极推进医疗资源垂直整合,组成若干个以综合性大医院为骨干的 “医疗服务集群”;鼓励三级综合医院延伸医疗服务到社区,组建若干个“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解决社区优质医疗资源匮乏问题,科学、有效地分流大医院的门诊量,逐步建立服务规范、运转有效的社区首诊、双向转诊制度,形成具有厦门特色的政府主导型模式的医疗服务体系。

社区医疗服务中心设置以“一级大科”为主,促使社区医疗向全科方向发展。发展家庭病床,开展家庭健康管理,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试行社区医生联系家庭责任制、社区家庭医生联系人制度。

社区医疗服务职能归入三级医院后,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更名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继续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财政对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保持不变,并确保财政对归入三级医院的社区医疗分支机构的补助到位。

实行统一的新型社区医疗服务模式:由三级医院举办社区医疗服务中心,患者就医可享受到由三级医院延伸到社区的便捷、优质、价廉的门诊医疗服务。本市市民凭社会保障卡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在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就诊,免收挂号费,检查、检验、治疗费用执行一级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社区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其它药品实行优惠差率销售。医保患者在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就诊可以享受比到大医院就诊低7个百分点的自付比例。对需要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诊疗的患者,由社区医疗服务中心负责联系进行转诊;患者在有效期内到上级医疗机构就诊,可享受免挂号费和预约专家门诊、预约住院等优惠待遇。逐步推行社区医生联系家庭责任制,通过建立社区健康档案,对居民实施以家庭为单位的健康保健管理。在此基础上,循序渐进,逐步取消三级综合医院的普通门诊(保留急诊和专科门诊),力争用三年时间全面推行社区首诊制。

与此同时,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合理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着力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各项措施。扩大单病种结算等支付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应用“市民健康信息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和治疗提供技术支持,逐步实现检查结果共享。继续开展惠民医疗服务,推进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控制医药费用的过快增长,减轻群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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