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中国乡村医生历史回顾与现状研究》课题组
我国的村级卫生人员是一支具有中国特色的、庞大的农村卫生技术队伍。据《2006年中国卫生人力报告》数据,到2005年底,我国乡村医生已有916532人,卫生员56364人。
中国乡村医生由赤脚医生发展而来。历史上的中国赤脚医生队伍是一支是养得起、安下心、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卫生队伍。“头戴草帽、身背药箱、两手老茧、脚沾泥巴”是他们给自己的画像。他们一边参加生产劳动,一边为群众防病治病,与其他农民一样,有自己的农田并且自己耕种。在那个农民报酬实行工分制的时代,赤脚医生的收入来自农业生产和补贴,以大队或生产队所记工分体现,参加大队集体分配。
在乡间地头,赤脚医生为农民提供贴心的服务,他们中西医疗法并用,所具备的能力基本能适应当时农民防病治病的基本需要。
赤脚医生的产生与发展
赤脚医生的前身是卫生员。新中国成立后,百废待兴,严重缺医少药,疾病流行。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健康,开展了大规模的群众性卫生运动,中央先后颁布了有关农村卫生发展和组织群众性除害灭病,建立农村卫生机构,基层设立卫生员等一系列文件,卫生员成为农村基层除害灭病、组织群众性卫生运动的骨干。1958年,毛泽东发表《送瘟神》两首诗,极大地激励了全国卫生人员防病灭病的热情,各地积极组织力量深入农村送医送药。
当时,上海医务界热烈响应号召,组织万人大军下乡,配合当地人民公社卫生院,短期培训和带教了大批不脱产的卫生员。上海川沙县率先办起了一个农村医疗知识培训班,公社卫生员王桂珍参加了培训班并以优异成绩结业,回到江镇公社成为了赤脚医生。
全国各地医务人员下农村,对基层卫生员展开广泛的培训。据1960年6月统计,上海全市10个县2500多个生产大队,共有卫生员3900多名。他们负责进行医疗、预防、宣传等工作,为改变农村医疗卫生状况,做出了显著的贡献。
1965年6月26日,毛泽东发出了“把医疗卫生工作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指示,同年,《中央批转卫生部党委关于把卫生工作重点放到农村的报告》提出:“大力为农村培养医药卫生人员,争取在五到十年内,为生产队和生产大队培养质量较好的不脱产的卫生人员。”根据这一精神,全国先后有110多万人次城市医务人员下乡巡回医疗,有十几万城市医务人员在农村安家落户,高等医药院校70%以上毕业生分配到农村。这批人员在乡村卫生人员的培训中发挥了很大作用。1966年全国范围内开始进行大规模的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培训方式是每村选送1到2名有一定文化基础的青年农民进行培训,结业后回当地做卫生员。
上海川沙县江镇公社重视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做法很快引起了媒体的关注。1968年夏天,《文汇报》记者到江镇采访后,在《文汇报》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关于上海郊县赤脚医生发展状况的调查报告》的文章。文章首次提到“赤脚医生”这一名词,并且定义为:“不拿工资,帮助种地,亦工亦农,赤脚行医”。9月19日,中共中央机关刊物《红旗》杂志转载了《文汇报》的调查文章,同时编发了题为《从赤脚医生的成长看医学教育革命的发展方向》的社论,在全国产生了强烈反响。9月底毛泽东看到这篇文章后,大加赞赏,并在《红旗》杂志该篇文章的眉头批示“赤脚医生就是好”。此后,“赤脚医生”这一名称得到了广泛认同和迅速传播。
到1975年底,全国85%的生产大队实行了合作医疗,有赤脚医生150多万,卫生员和接生员390多万,他们在农村,为农业生产和农民健康做出了突出贡献。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赤脚医生队伍建设。1976年,卫生部召开《全国赤脚医生工作会议》,会议介绍了上海川沙县江镇公社、湖北长阳县乐园公社、山西昔阳县大寨公社发展提高赤脚医生和合作医疗的经验,并要求“各级卫生部门支持赤脚医生的发展和成长,采取多种形式培养赤脚医生;城市下乡医务人员进行传、帮、带,组织赤脚医生与县、社(乡)医务人员定期轮换,选派赤脚医生到医院进修,举办赤脚医生学校等。县、社两级医疗卫生部门都要定期轮训赤脚医生和卫生员、接生员。医药院校应主要招收赤脚医生、卫生员、接生员,实行社来社去。”
到1980年,全国“赤脚医生”总数为146万多人。赤脚医生队伍成为农村开展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力量,成为中国农村早期合作医疗制度运行的基础。
至此,全国上下高度重视赤脚医生队伍建设,赤脚医生的培训被提到卫生工作的重要议程,赤脚医生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大部分赤脚医生成为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的骨干,有的人还成为卫生行政部门的管理干部。
中国赤脚医生的国际影响
正是由于建立了赤脚医生制度,中国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低收入、高产出、穷国办大卫生的农村卫生发展道路,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尤其是赤脚医生在农村居民基本卫生保健服务提供和健康保障方面发挥的主要作用,得到国际组织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瞩目,对国际初级卫生保健理念形成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世界卫生组织文件中曾表示,初级卫生保健理念的形成和提出主要是受中国赤脚医生和农村基层卫生保健模式的启发。
赤脚医生提供的低水平、广覆盖的服务,真正体现了中国特色,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对我国卫生工作做出了卓越贡献。由合作医疗制度、三级卫生网和赤脚医生构成的大卫生体系曾被国际上誉为“以最少投入获得了最大健康收益”的“中国模式”。联合国妇女儿童基金会曾在1980~1981年年报中指出,中国的赤脚医生制度在落后的农村地区提供了初级卫生保健,为不发达国家提高医疗卫生水平提供了样板。
赤脚医生是合作医疗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也是该项制度的执行者。中国的赤脚医生与合作医疗制度作为世界卫生组织(WH0)提倡的“适宜技术”的宝贵经验, 已被WHO吸纳,作为初级卫生保健理念提出的最初灵感,总结纳入了著名的《阿拉木图宣言》。
1975 年夏,邓小平同志在接见外宾时曾提及我国农村实行的赤脚医生制度。他以极其诙谐而又生动形象的比喻, “赤脚医生现在虽然‘赤脚’,但以后是要‘穿草鞋’、‘穿布鞋’、‘穿皮鞋’的”,指出了赤脚医生在专业技术上应不断学习、进步、提高。邓小平同志的这番“草鞋论”在国际上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上海川沙县江镇公社在上世纪60年代对国内外开放,由于赤脚医生而闻名世界。1968年至1976年先后接待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和国外的参观者76000多人次。一些外国友人和著名的海外通讯社也纷纷来访。1974年5月,第27界世界卫生大会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王桂珍作为中国“赤脚医生”的杰出代表出席了会议。她在会上两次做了交流发言,均引起较大反响。
从赤脚医生到乡村医生
中国赤脚医生在宣传卫生知识,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行计划免疫,新法接生,推行合作医疗制度,处治小伤小病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到1980年,全国有“赤脚医生”的生产大队已有658394个,占全国生产大队总数的93.7%。赤脚医生总数已达到1463406人。平均每队2.1人,其中经过6个月以上培训的占41.5%,会接生的占24.3%。
不过,鉴于“赤脚医生”的数量激增,业务能力不能满足需求,培训、使用和考核等多项管理缺乏规范,称谓也令人费解、与国际不接轨等原因,卫生部决定停止使用赤脚医生名称,规定所有农村卫生人员一律进行考试。1981年,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合理解决赤脚医生补助问题的报告的通知》提出,“凡经考核合格,相当于中专水平的赤脚医生,发给‘乡村医生’证书”。按照这一精神,卫生部组织各地对当时全国的125万名赤脚医生进行了考试考核,凡考试合格者,授予乡村医生证书,考试不合格及未参加考试者统称为卫生员,其中64万人通过考核获得了“乡村医生”证书。1985年卫生部正式决定停止使用“赤脚医生”名称,赤脚医生的称谓成为历史。
1991年,国务院《批转卫生部等部门关于改革和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请示的通知》中提到,“今后应争取做到村级卫生组织新补充的乡村医生必须经中专或县卫校三年以上系统医学教育”。1994年《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颁布后,公布了村卫生室的基本标准,明确村卫生室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乡村医生的行医行为。但由于该标准仅是限定了乡村医生行医条件,缺乏对行医行为的有效约束,仍有许多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不断进入乡村医生队伍,乡村医生管理仍存在不少问题。
为了提高乡村医生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乡村医生管理,保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居民初级卫生保健服务,2003年我国政府颁布了《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由此,我国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正式步入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轨道。《条例》明确指出,“对具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但不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乡村医生,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有关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基本知识的培训,并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考试内容、考试范围进行考试”。《条例》还明确,“前款所指的乡村医生经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可以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经培训但考试不合格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对其再次培训和考试。不参加再次培训或者再次考试仍不合格的,不得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条例》还提出,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地区,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允许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者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其他人员申请执业注册,进入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条例公布之日起新进入村级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