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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 仪: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
时间:2007-06-07  来源:《中国卫生人才》

 

 

编者按:2007年年初,吴仪副总理在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指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近几年来取得了三个方面的显著成效,积累了三条宝贵经验,她同时也提出了六点要求,现刊载如下,以飨读者。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2007年要实现新农合覆盖全国80%以上县(市、区)的目标。最近,国务院新农合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回顾总结了四年来试点工作情况,深入分析了新农合发展形势,认真研究了全面推进这项工作的一些重大问题,决定尽快召开这次工作会议。这是新农合从试点到全面推进的一次关键性的会议。会议的目的就是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总结交流试点工作经验,研究部署全面推进新农合发展的工作任务。

 

试点取得显著成效,全面推进新农合具备了基本条件    

200210月,党中央、国务院做出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出了建立新农合制度的要求。2003年,国务院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将浙江、湖北、云南和吉林四个省作为重点,试点工作在全国陆续展开。四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试点工作得到扎扎实实、积极稳妥地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新农合制度框架及运行机制基本形成。目前,这一目标已基本实现。一是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由政府领导,卫生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经办机构运作,医疗机构服务,农民群众参与的管理运行机制;二是建立了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三是形成了符合各地实际的统筹补偿方案,建立了参合农民在本县(市、区)范围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现场结报医疗费用的结算报销办法;四是建立了有关方面和农民参与的以基金运行、审核报付为核心的监管制度;五是形成了医疗服务、药品供应等方面的规范,建立了与新农合制度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医疗救助制度。可以说,新农合的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已基本形成。

第二,新农合具有了广泛的社会基础。四年来,新农合覆盖面逐年扩大,截至2006年底,已达全国县(市、区)总数的51%;参合农民逐年增加,已达4.1亿人;受益面逐步扩大,补偿农民4.2亿人次;补偿金额逐年增长,累计补偿242亿元。

第三,新农合为政府卫生资金的有效投放提供了制度平台。新农合制度最大的特点就是政府投入了资金,而且直接把钱投给“需方”——参合农民。四年来,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89亿元。应该说,政府花钱买了一个好机制,新农合为政府卫生资金的有效投放搭建了制度平台。

 

三条经验

其一,坚持把农民权益放在首位,谋划制度建设与发展。四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惠及农民,以是否有利于农民来谋划制度的建设与发展,真正做到为民、利民和便民;始终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反映农民的需求,反对各种强迫命令;始终坚持依靠农民,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发挥农民的创造性,使农民真正参与到新农合制度建设中来。

其二,坚持从实际出发,创新制度和机制。我们在制度设计上,突出了政府组织引导和资金支持,采取了以县(市、区)为统筹单位和家庭集体参合的办法,实行了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门诊小额费用的办法,建立了医疗救助等配套制度,保障农民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确保制度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在运行机制上,我们采取中央定原则、地方具体组织实施的办法,鼓励各地探索创新。各地在筹资方式、统筹补偿方案、医疗费用报销、经办方式和医疗费用控制方面探索了许多适合本地实际的好做法。

其三,坚持部门配合,协同推进制度建设。新农合制度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卫生、财政、发展改革、食品药品监管、中医药等部门,从完善财政补助办法、建立风险基金、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管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和监督网络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等方面共同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有力地推动了新农合的健康发展。发挥新农合制度与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协同作用,注重解决贫困人口参合及看病就医问题;发挥新农合制度与公共卫生专项救治项目的协同作用,提高对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的救治力度。

   

六点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一要科学认识新农合制度的定位。二要注意保持新农合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三要充分认识新农合制度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二)探索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

要在农民自愿基础上,继续探索建立形式多样、简便易行的农民个人筹资方式。要进一步完善财政补助资金的拨付机制。今年,中央财政进一步简化拨付办法,由原来按75%的比例预拨调整为按100%全额预拨。各地区必须进一步规范、完善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办法,确保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新农合基金账户。要积极探索稳定可靠、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三)形成科学规范的统筹补偿方案

统筹补偿方案是新农合制度的核心,目前要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想方设法逐步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统筹补偿方案要与基金的规模相适应,提高受益面和受益水平不能超出基金的承受能力,也不能因为盲目担心基金透支,未经科学测算,人为地缩小受益面,降低受益水平。

(四)加强医疗服务和医药费用监管

让农民得到适宜、价廉、质优的医疗服务是新农合制度得以发展的重要保证。要始终把加强医疗机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增长,作为推行新农合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要进一步规范农村药品零售价格和进药渠道。    

(五)加强基金运行管理和经办能力建设

加强基金监管的目的是保证基金安全。2007年,审计署要继续对新农合基金进行审计,各省(区、市)也应该把新农合基金列入省级专项审计的范围。还要注意充分发挥农民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需要强调的是,新农合基金是参合农民的保命钱,对基金管理的任何环节都不能有丝毫的放松,一旦发现违规操作,甚至贪污行为,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审核报付是基金运行中的重要环节,要不断予以改进,切实做到方便参合农民。采取参合农民先付费后到报销的地方,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采取医疗机构先行垫付费用和医疗机构定期到新农合经办机构兑付的办法。这种办法既方便参合农民,也便于对医疗机构的监管,还有利于精简经办机构的人员。同时,要积极推行计算机网络即时审核报付办法,提高审核报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六)整合资源,协同推进

要着力整合相关制度、政策和社会资源,协同推进新农合制度发展。要充分利用农村现有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力资源、技术资源,确保新农合制度有效运行。

新农合制度建设是一个不断突破难点、不断解决新问题的探索、创新过程。要加强前瞻性研究,不断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对一些其他改革措施可能带给新农合的影响也要给予关注。卫生部等部门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新农合的发展方向,深入总结各地的好做法,逐步把新农合纳入规范化、法制化发展的轨道。

   

(本文摘编自2007年第6期《求是》,内容有删节,文中图片来源于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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