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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发布“十一五”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时间:2007-01-01  来源:《中国卫生人才》杂志

 

 文/魏 仁

卫生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十一五”期间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要树立人才兴医、人才强卫的观念,大力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全面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要调整卫生人才结构,重点加强农村、社区和西部地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要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职业化卫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卫生人才评价体系,加快推进卫生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为卫生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提供人才保障。

 

大力推动各领域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意见》指出,一要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开发,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严格贯彻执行“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1年”的规定;推动“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深入开展,研究建立城市卫生支援农村的制度;制定具体措施,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和城市卫生机构的在职或离退休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服务;坚持以业绩、能力为主的原则,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给予适当倾斜;强化面向农村需要的医学教育,可采取初中毕业后学习5年或高中毕业后学习3年的高等专科教育等方式,定向为农村培养适用的卫生人才;加强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建立终身教育制度;按照卫生部《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基本要求》,健全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制度;“十一五”期间对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轮训一遍,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对县卫生局长、乡镇卫生院长进行管理知识培训;继续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能力建设项目,大力加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经办人员培训;加强农村妇幼保健人员培训,每乡培养一名健康教育骨干。

二要加快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要健全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对已经从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人员和其他医疗机构转型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有关专业人员,采取脱产或半脱产的方式进行符合社区卫生服务要求的岗位培训,组织实施中西部地区城市社区卫生能力建设项目;开展全科医学规范化培训工作,探索相关配套政策和培养模式,有关医疗卫生机构要承担培训任务;大力开展具有全科医学特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教育活动,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提供更多的继续教育机会;加快社区卫生人才培养临床和社区基地建设。要完善全科医师任职资格制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增设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中级专业。非全科医学专业的主治、副主任及主任医师经过有针对性的全科医师转岗培训,经考核合格,并由卫生、中医药、人事部门认定后,可转为相应资格的全科医师。要采取有效措施吸引稳定社区卫生人才队伍。要制定配套政策,积极引导大中型医院的高资质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和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改善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稳定社区卫生人才队伍。

三要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卫生队伍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对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机构现有人员的培训力度,在重大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和卫生应急项目中应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人员的业务培训;要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吸引、鼓励高校公共卫生相关专业毕业生到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西部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人才的培养;加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对占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的非专业技术人员要坚决清退。要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人员准入制度,优化人员结构,吸引各类优秀人员进入卫生监督队伍。要加强妇幼卫生人才培养,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优势,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继续教育,提高妇幼卫生队伍的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四要加强高层次卫生专业人才建设,加快培养一批创新能力强的学科带头人。继续组织实施并进一步完善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通过院士遴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评选等国家高层次人才选拔工作,逐步建立卫生系统高级专家选拔体系;加大对卫生系统杰出中青年人才的培养支持力度,造就一批以中青年杰出卫生人才为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组建卫生系统高层次卫生人才信息库,建立卫生部和地方两级直接联系高级卫生专家制度;加大对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资助力度,切实解决留学回国人员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要积极开展卫生管理干部培训,推进卫生管理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要继续组织实施中国高级卫生行政人员培训项目,为我国卫生改革与发展培养高级行政管理人才;积极争取中央专项经费支持,继续组织实施卫生部卫生管理干部培训项目,为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培养一批卫生管理干部;积极推动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工作,加强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的教材建设和师资建设,严格按照《卫生部关于开展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培训;岗位培训要规范管理,确保质量,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现任和后备主要领导干部参加培训每5年累计不少于3个月,集中面授培训不少于10天;要通过岗位培训工作,逐步建立卫生管理干部持证上岗制度,提高卫生管理干部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建设一支适应卫生改革与发展的职业化卫生管理干部队伍。

六要大力加强西部和民族地区卫生人力资源建设,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健康保障。要认真组织实施西部卫生人才培养项目,从西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选派卫生技术人员到省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培养;继续组织实施卫生人才援疆项目,积极配合中组部开展“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培养工作,并选派优秀的卫生专业人才参加 “博士服务团”到西部地区服务锻炼;继续组织实施部属(管)医院支援西部地区农村卫生项目,将安排38家部属(管)医院对中西部12省(区、市)和享受西部待遇的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支援,组派医疗队送医送药送知识,同时接收中西部地区基层医务人员进行为期1年的进修。

 

加快推进卫生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

《意见》提出,一要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作。按照《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积极组织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探索面向社会的专科医师培养制度。贯彻落实卫生部、人事部制定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以及《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十一五”规划》,大力开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创造力的开发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落实医疗卫生人员防控重大传染病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全员培训制度;认真执行《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暂行规定》,各地要从组织上和经费方面给予保障,确保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每5年至少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一次,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二要完善卫生人才评价体系。根据国家职称改革的方向和要求,研究制定卫生行业的职称政策。结合学科专业的发展情况,修订完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加快卫生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建设;完善全国中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科目推行人机对话考试;完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评价手段,逐步推行考评结合评价方法;加强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践能力的考查,全面客观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和能力;结合现行职称制度研究建立专科医师制度;研究卫生管理人才评价标准和办法。培育、发展和规范卫生人才评价中介组织,提高服务技术水平,逐步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社会化卫生人才评价体系。

三要优化卫生人才配置使用。建立和完善卫生人才市场机制。按照“全面推进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强卫生人才市场建设,完善卫生人才服务网络,推进卫生人才市场信息化建设,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卫生人才市场的作用,促进人才合理流动;通过必要的政策调控,引导人才向基层、农村和西部地区流动,优化卫生人才配置;全面推行聘用制,规范聘用合同,完善聘后管理,研究制定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标准,健全完善与岗位管理相配套的人员培训、考核奖惩、竞聘上岗等办法,逐步建立起符合卫生工作特点,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基本内容的新型用人制度。

    《意见》要求各地要研究建立卫生人才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切实加强对卫生人才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同时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的投入的观念,多渠道增加人才投入,建立健全政府、用人单位、个人和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安排资金用于卫生人才建设。要加强对人才投入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评估,提高人才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有效地推动卫生人才队伍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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